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近期,財政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管理的通知》和《關于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補充通知》,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則,推進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放管服”改革落地生效。一是“放”,中央文化企業各級子企業的國有資產交易、評估等事項,由財政部管理下放到中央文化企業管理,以利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二是“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中央各有關部門、中央文化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管理流程,財政部以事中、事后綜合監管為主,保障職權下放后監管不放松。三是“服”,支持建設覆蓋全國、規范統一、功能齊全的文化國有資產交易平臺,促進文化領域競爭公平有序、價值充分實現。健全文化領域資產評估評審專家庫制度,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自行選聘專家。運用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臺,為企業提供專業化、網絡化管理與服務,實現國有資產管理事項全網辦公,提高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