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引號: tssczj/2024-00139
- 主題分類: 財政
- 發文機關: 天水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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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19-02-25
中共天水市委統戰部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督促檢查統一戰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貫徹實施市委和上級統戰部的指示決定;向市委和上級統戰部反映情況,提出開展全市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市委關于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有關事項和重要情況;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3、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系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宗教分裂祖國活動的斗爭。
4、負責黨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后備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做好市級統戰系統干部管理工作。
5、負責聯系市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系,提出政策性建議;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6、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系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本市籍的代表人士;做好臺胞、臺屬的有關工作。
7、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意見,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系并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8、負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統戰工作。
9、負責開展市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10、負責指導縣區和市直各部門的統戰工作、統戰干部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聯系、指導市級統戰系統各單位工作;受市委委托,代管市委臺辦(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指導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負責市臺胞臺屬聯誼會,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市黃埔同學會等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11、完成市委和省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中共天水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由本級和1個二級單位組成(中共天水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
市委統戰部內設辦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科、民主黨派工作科、經濟聯絡科、無黨派代表人士聯絡辦公室6個職能科室。現核定編制23人,其中行政編制14名,工勤3名,事業6名。目前單位在職人員21人,退休人員6人。
中共天水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內設綜合科。現核定編制6人,其中行政編制5名,工勤1名。目前單位在職人員5人。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540.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45.28萬元,上年結轉0.0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收入57.41萬元,衛生健康收入14.93萬元,住房保障收入22.4萬元。比2018年預算483.08萬元,增加了57.03萬元,增長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落實機關職工工資提標政策,調整與工資掛鉤的公用經費標準。
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40.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5.3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4.9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4萬元。比2018年預算483.08萬元,增加了57.03萬元,增長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落實機關職工工資提標政策,調整與工資掛鉤的公用經費標準;②增加上年結轉0.09萬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46.5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96.27萬元,公用經費50.26萬元。比2018年319.58萬元預算增加了29.95萬元,增長9.37%,增長主要原因是落實機關職工工資提標政策,調整與工資掛鉤的公用經費標準。
(二)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193.59萬元,比2018年163.5萬元預算增加了30萬元,上年結轉0.09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省上將每年安排的50萬元民族宗教工作經費直接劃撥到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用于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我市天主教地下勢力及違法違規宗教問題仍然存在,工作經費需要繼續保障。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193.59萬元,其中:宗教人士活動費120.2萬元,專項工作經費20萬元,民族宗教特需經費30萬元,《天水民主黨派》雜志8.8萬元,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經費5萬元,對臺工作經費1.5萬元,涉臺教育經費5萬元,臺聯經費3萬元,上年結轉0.09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一般公共服務445.38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40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14.93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4萬元。
(四)非稅收入
無非稅收入預算:2019年市委統戰部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無政府性基金預算:2019年市委統戰部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18年0萬元預算無變化。
(二)公務接待費6.5萬元,比2018年1.5萬元預算增加5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業務量增加,物價上漲。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18年0萬元預算無變化。
(四)培訓費14.85萬元,比2018年2.2萬元預算增加17.05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開展宗教人士和無黨派人士的教育培訓。
(五)會議費9.4萬元,比2018年1.8萬元預算增長7.6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開展宗教人士和無黨派人士的培訓。
(六)機關運行費74.47萬元,比2018年182.22預算減少107.75萬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中項目支出中未包含。而2018年項目支出中包含此項目。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無采購預算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46.56萬元。通用設備28.60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17.96萬元。
(三)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
2019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7個,具體情況如下:
1、宗教人士活動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120.2萬元。宗教人士是黨和政府做好宗教工作的力量基礎,是團結引導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發放宗教界人士生活補助費,是認真貫徹省委辦發[2009]39號文件精神,是黨和政府的一項惠民政策,解決宗教界人士生活問題是培養宗教界人士愛國愛教、遵紀守法、構建和諧宗教的有效載體。
②實施計劃:一是自然減員、自行流向外地或其他情況需要調整的,及時發現,及時匯報,及時調整。二是按季度按時撥到享受補助的宗教界人士銀行卡中。
③項目總目標:宗教人士是黨和政府做好宗教工作的力量基礎,是團結引導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發放宗教界人士生活補助費,是認真貫徹省委辦發[2009]39號文件精神,是黨和政府的一項惠民政策,解決宗教界人士生活問題是培養宗教界人士愛國愛教、遵紀守法、構建和諧宗教的有效載體。
④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團結引導信教群眾愛國愛教、遵紀守法、構建和諧宗教,滿意度95%以上,維護社會穩定。
2、專項工作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20萬元。新時期統一戰線是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所必需的,新時期統一戰線包括各階層、各黨派和各社會集團,社會主義民主沒有他們的參加,不可能真正實現。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統一戰線廣大成員在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存在著具體利益矛盾,隨著改革的深入,還會出現新的沖突和矛盾,這就需要充分發揮統一戰線的功能,協調關系,化解矛盾。
②實施計劃:一是突出政治交接,鞏固和發展黨與民主黨派團結合作的良好政治局面,協助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加強自身建設。二是切實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為加強團結、維護穩定、促進發展作出新的貢獻。三是加強私營企業主等新的社會階層的統戰工作,培養一支優秀的建設者隊伍,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四是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充分發揮黨外知識分子的重要作用。五是做好黨外人士的安排,加強統一戰線兩支干部隊伍建設。
③項目總目標:以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的精神為主線,以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為目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打好基礎,加強調研,健全機制,維護穩定,促進發展,全面推進各個領域的統戰工作。
④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提高各階層統戰人士的教育培訓,滿意度95%以上。
3、《天水民主黨派》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8.8萬元。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畫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擴大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有序政治參與,暢通意見表達渠道,廣泛凝心聚力,為建設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國家中心城市貢獻智慧和力量。
②實施計劃:按月收集稿件以雙月刊形式發行。
③項目總目標: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為民主黨派服務,宣傳我市民主黨派工作的宗旨,宣傳我市民主黨派履行職能的生動實踐、交流工作經驗、提高工作水平,營造我市多黨合作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更好地為天水的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④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提高廣大群眾對民主黨派的認識度,滿意度95%以上。
4、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5萬元。重點要在理解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戰略性、基礎性、開創性上下功夫,深刻認識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事關統一戰線的鞏固發展,是統一戰線工作新的增長點和著力點。黨把黨外知識分子作為統戰對象,是為了加強與黨外的聯盟,鞏固和發展新時期的愛國統一戰線,更好地調動黨外知識分子的積極性,更充分地發揮他們在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②實施計劃:一是以開展主體活動、突出典型帶動為著力點,充分調動黨外知識分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二是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基本情況的模底工作。三是進行專題調研,為經濟發展建言獻策。
③項目總目標:堅持大團結大聯合主題,堅持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關系的方針,堅持統籌協調、分類實施的原則,以強化思想政治引導為主線,以加強代表人士隊伍建設訪為重點,以發揮優勢作用為目標,創新思路舉措,完善機制方法,充分調動積極因素,努力化解消極因素,引導廣大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積極投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匯聚正能量,共筑中國夢。
④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提高黨外人士的凝聚力,滿意度95%以上。
5、對臺工作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1.5萬元。遵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臺海地區謀和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
②實施計劃:一是充分發揮部門工作優勢,積極開展對臺經濟工作,力爭使對臺招商引資工作有進展。二是主動開展對臺交往交流,爭取在雙向交流以及聯絡交往層次上有所提高。三是多形式、多途徑加強對臺宣傳工作。四是按照黨的對臺政策扎實做好涉臺事務工作和臺屬脫貧致富奔小康工作。
③項目總目標:一是認真做好對臺宣傳,交流和經貿工作。二是建立港澳臺及海外統戰工作協調機制,整合資源,發揮優勢,擴大對外交流關往,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三是發揮天水地域文化優勢,促進我市與港澳臺海外同胞在科教文化領域的交流合作。
④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提高港澳臺海外同胞的凝聚力,滿意度95%以上。
6、涉臺教育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5萬元。面向社會各界、各階層,開展以加深對當前兩岸關系的發展變化和黨的對臺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涉臺法律、法規等的認識理解,加強對臺灣同胞的歷史由來、發展變化等的學習把握,進一步增強完成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責任感使命感為目的涉臺教育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②實施計劃:結合愛國主義、民族精神教育,通過引導群眾走進臺灣歷史、關心臺海時事,了解統一政策等教育活動,培養群眾愛祖國、愛寶島,盼統一的情感,提高涉臺教育的深度與廣度。
③項目總目標:充分發揮對臺工作的區位和人文優勢,以新聞媒體、各類學校、窗口單位、各種經濟文化交流活動等為載體,廣泛深入地開展涉臺教育工作,逐步形成了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和學校緊密配合,涉臺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的良好局面,使廣大干部群眾進一步加深了對臺灣問題的認識,增強了早實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④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提高涉臺教育的深度與廣度,滿意度95%以上。
7、臺聯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3萬元。一是幫助在天臺灣鄉親了解政府的方針政策,鼓勵鄉親勤奮學習、努力工作,為天水市的建設和祖國的統一大業多做貢獻;了解和反映本市臺胞有關工作、學習、生活和返鄉探親等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政策妥善解決存在的問題。二是團結和聯絡島內、海外的臺灣同胞,向他們介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祖國大陸的情況,向政府反映他們的愿望和建議,促進天水臺灣兩地的交流交往,促進兩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溝通;協助臺商來天水投資、開店、設廠,以促進經濟繁榮。三是對前來天水探親、訪友、旅游、定居、尋人的臺灣同胞,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②實施計劃:一是多宣傳、多溝通、多走訪調研。二是及時穩妥處理各項涉臺工作。三是有效指導市縣區臺聯工作。
③項目總目標:認真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進一步做好臺灣人民的工作,要進一步拓展我市與臺灣經濟合作的渠道,推進具有我市優勢和特色的項目入臺交流,積極探索對臺經貿合作的新領域、新渠道,擴大天水的臺灣島內的影響。
④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擴大天水的臺灣島內的影響,滿意度95%以上。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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