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引號: tssczj/2025-00170
- 主題分類: 財政
- 發文機關: 天水市財政局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5-03-04
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二○二二年九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概括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主要職責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一級財政預算單位,統一預算管理,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賬務會計制度。根據中共天水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委工作機關“三定”規定的通知》,我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民族地區發展相關規劃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問題的綜合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健全完善民委委員制度,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相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三)負責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規的貫徹實施,協調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維護國家統一的工作;組織指導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慶典活動,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參與擬訂民族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四)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問題并提出特殊政策工作建議,組織協調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
(五)參與制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方面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挖掘整理工作。
(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協調推進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清真食品市場監管等工作,切實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做好公民民族成分變更工作。
(七)負責全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命名工作。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系和諧。
(九)指導宗教團體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進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加強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承擔并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宜。
(十)依法管理宗教場所、宗教活動和宗教教職人員;負責民族宗教事務審批工作和宗教教職人員備案工作。
(十一)負責民族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二)負責做好民族宗教領域意識形態工作;組織協調民族宗教領域有關對外宣傳、交流與合作,管理有關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抵御境外宗教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宗教交往活動;管理穆斯林朝覲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統戰部和省民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事業單位1個,為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中心,財務工作實行部機關統一核算管理制度。當年機構無增減變化。內設5個科室:辦公室、經濟發展科、社會事業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政務服務管理科)科。
三、人員情況
2021年底共有行政編制15人,實有18人;事業編制5人,實有5人;后勤服務事業編制2人,實有3人;退休人員10人。
2021年事業人員增加,比2020年事業實有人數多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據,故本表無數據)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據,故本表無數據)
(此部分另附表格,詳見附件1: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收、支總計為491.18萬元,收支較2020年度決算數490.23增加0.95萬元,增加0.19%。主要原因:事業人員增加,工資及各類保險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收入總計為491.18萬元,較2020年度決算數據490.23增加0.95萬元,增加0.19%。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491.18萬元,為市財政撥款取得的資金,占收入總計的100%。較2020年度決算數489.15增加2.03萬元,增加0.14%。主要原因:人員增加,工資及各類保險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無。較2020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3.事業收入無。較2020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4.其他收入無。較2020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5.經營收入無。較2020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無。較2020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7.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0年度決算數1.09萬元減少1.09萬元,減少原因是2021年度支出進度較快。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支出總計為491.18萬元,較2020年度決算數據490.23增加0.95萬元,增加0.19%。其中:
基本支出491.18萬元,占100%,較2020年度決算數490.23增加0.95萬元,增加0.19%。主要原因:人員增加,工資及各類保險增加。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財政撥款收入總計491.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95萬元,增加0.1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91.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95萬元,增加0.19%;主要原因:人員增加,工資及各類保險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491.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95萬元,增加0.19%;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02.38萬元,占81.92%,主要用于人員經費、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民族、宗教業務活動所發的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69萬元,占9.71%,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經費和在職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及社會保障資金的調整,完成年初預算100%。
3.衛生健康支出18.3萬元,占3.73%,主要用于單位職工、退休人員的醫療、生育、工傷和醫療補助保險的繳納工作,完成年初預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81萬元,占4.63%,主要用于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納等工作,完成年初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91.18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371.54萬元,較上年332.86增加38.6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14.52萬元、津貼補貼15.95萬元、獎金9.61萬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1.91萬元,職業年金繳費8.09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2.93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3.92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45萬元、住房公積金22.81萬元、退休費7.7萬元、獎勵金42.67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119.64萬元,較上年157.38減少37.74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黨政機關要堅持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從嚴控制公用經費開支。
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8.33萬元、印刷費8萬元、手續費6萬元、水費0.18萬元、電費1萬元、郵電費0.9萬元、物業管理費0.98萬元、差旅費18.67萬元、維修(護)費0.29萬元、租賃費0.1萬元、會議費5.35萬元、培訓費1.43萬元、委托業務費40萬元、工會經費1.89萬元、福利費3.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3.22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0.22萬元,決算0萬元,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和公務接待。較2020年度決算數沒有變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與上年同期相比減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因公出國(境)業務。
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織0個,共有0人;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人數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21年我單位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與上年同期相比無變化。
2021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無變化。
2021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無變化。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21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2020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9.6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較上年157.38萬元減少37.74萬元,下降31.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政策,厲行節約,從嚴控制經費開支。
2021年會議費支出5.3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2.47萬元增加2.88萬元,增加53.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民族宗教工作會議,會議費支出較上年增加。
2021年培訓費支出1.4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19.56萬元減少18.13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影響,減少了民族宗教工作培訓班。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較上年度相比減少0.14萬元,原因是本年度無辦公設備購置等支出。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固定資產總額128.45萬元,其中房屋面積230平方米,資產價值70.03萬元;通用設備74件,資產價值44.89萬元;家具、用具、裝具233件,資產價值13.54萬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與上年同期相比無變化。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收支。與上年同期相比無變化。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評價。共涉及資金14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28.5%。共組織對宗教工作經費、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專項、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補助經費、宗教團體特需工作經費等4個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
(二)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們通過強化組織保障、建立完善制度、嚴格目標審核、完善指標體系等方面保證評價工作質量。從評價情況來看,該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合理,評價指標體系較完善,評價標準較科學;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質量較高,產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對相關業務開展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社會效益較顯著,群眾滿意度較高。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1、市民宗委績效評價報告
(1) 項目經濟
嚴格控制支出費用,資金僅限于民族宗教工作,實行??顚S?,資金使用合規,支出依據規范,大大降低了項目預算成本。
(2) 項目效率
一是項目開展及時有效,通過項目預算控制,大力解決宗教領域重大事項,開展“黨親國好法大”教育實踐活動、政策法規宣傳、處置突發事件、宗教領域維穩,保證了項目的具體實施;
二是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創建了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
三是宗教界人士滿意度到達95%以上,支持宗教團體制定教職人員行為規范,保障宗教團體正常開展工作,健全聯誼交友制度,密切與宗教界代表人士聯系,在宗教界人才隊伍建設上發揮聯系引導作用。
四是少數民族群眾滿意度到達95%以上,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工作,完成民族團結進步大院項目建設。
(3)項目效益
①宗教政策法規宣傳率100%;
②促進宗教事業的發展;
③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事業覆蓋率100%;
④少數民族群眾滿意度到達95%以上,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工作。
(4)社會效益
1.保障宗教團體正常開展工作,健全聯誼交友制度,密切與宗教界代表人士聯系,在宗教界人才隊伍建設上發揮聯系引導作用;
2.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工作;
3.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服務對象滿意度
我們隨機選取50名少數民族群眾,通過電話訪問方式進行了項目實施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滿意。
(6)評分結果
4個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整體項目自評得分為均為優秀。
(7)主要結論
從前述績效分析,項目產出成本、產出時效、產出質量等指標均達到績效目標,項目的有序推進和實施,促進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有序開展,更利于實現民族團結,宗教和順,維持社會穩定。
(8)下一步改進措施
加強項目績效全過程管理,包括預算編報、預算執行、過程跟蹤、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各個環節,強化項目執行過程的跟蹤、監督與檢查,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進度和支出水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4.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6.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7.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3.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4.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6.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決算公開表
附件2: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附件3:2021年度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補助經費績效評價表
附件4:2021年度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專項績效評價表
附件5:2021年度宗教工作經費績效評價表
附件6:2021年度宗教團體特需工作經費績效評價表
附件7:2021年度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單位自評報告
無障礙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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