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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13914688R/2019-02032
- 主題分類:
- 發文機關: 天水市財政局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19-07-05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有關負責人就減稅降費政策問答
1.問:此次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一是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二是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三是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上簡稱“六稅兩費”)。
以上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問: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六稅兩費”的減征幅度是多少?
答:1月29日,我省財稅部門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經省政府同意,聯合下發了《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甘財稅法〔2019〕7號),明確按照最大稅額幅度50%減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同時還要求,全省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落實作為當前的一項重大任務,做到貫徹政策不含糊、減免稅收不遲緩、落實政策不打折,確保廣大小微企業實打實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
3.問:為我省此次出臺對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按50%頂格減征政策有何特點?
答:甘肅省出臺的減征“六稅兩費”政策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受益廣。全省97.1%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優惠政策。二是力度大。我們在國家授權的減稅幅度內,按50%的最高限確定了減稅幅度,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業實際稅負,釋放了最大的政策紅利。三是易操作。對6項地方稅種和2項附加直接給予50%的減免幅度,標準清晰,在申報征收環境直接申報享受,由納稅人對申報數據真實性負責,操作性強,增強了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確定性和便捷度。四是出臺早。1月29日,省財政廳和省稅務局就聯合下發了通知,在西部省份中屬于較早的省份之一。
4.問:此次“六稅兩費”減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稅種優惠政策同時享受?
答:已經享受了原有地方稅種優惠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進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也就是說兩類政策可以疊加享受。以城鎮土地使用稅為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基礎上,由于我省此次對城鎮土地使用稅采取了減征50%的措施,則最高減免幅度可達75%。
5.問:與此前相比,這次出臺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何變化?
答:第一,進一步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擴大小型微利企業的覆蓋面。政策調整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標準上限分別為100萬元、工業企業100人(其他企業80人)和工業企業3000萬元(其他企業1000萬元)。此次調整明確將上述三個標準上限分別提高到300萬元、300人和5000萬元。
第二,引入超額累進計算方法,加大企業所得稅減稅優惠力度。政策調整前,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實際稅負為10%。此次調整引入超額累進計稅辦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應納稅所得額分為兩段計算,一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5%;二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
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10%。
舉例說明,一個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元的企業,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業范圍之內,需要按25%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75萬元(300*25%=75萬元),按照新出臺的優惠政策,如果其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符合條件,其僅需繳納企業所得稅25萬元(100*25%*20%+200*50%*20%=25萬元),企業所得稅負擔大幅減輕。
6.問:此次減稅降費政策將惠及我省多少企業?
答:據測算,此次減稅政策實施后,我省全年規模將達20億元。其中,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分別達到59.33萬戶、26.31萬戶,政策覆蓋面分別達到97.1%、97.5%,特別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民營企業占到99%以上。
7.問:享受減半征收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是否僅限于查賬征收的企業?
答:從2014年1月1日開始,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滿足條件已經可以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優惠政策,不再區分查賬和核定征收。
8.問:小規模納稅人未及時享受減征優惠政策,是否還能享受,有哪些處理方式?
答:可以享受。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減征優惠的,可依法申請退稅或者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款。
9.問: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怎樣判斷是小型微利企業?
答:從2019年1月1日起,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企業可直接按當年度截止本申報期末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等情況判斷是否為小型微利企業。與之前需要結合企業上一個納稅年度是否為小型微利企業的情況進行判斷相比,方法更簡單,確定性更強。
10.問:小規模納稅人如何享受此次“六稅兩費”減征政策?
答:稅務部門將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簡化流程,優化表單設計,納稅人可自行申報享受減征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11.問:我省財稅部門是如何落實此次減稅降費政策的?
答:為確保這一利國、利企、利民政策在我省不折不扣落實到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迅速行動,精心組織,統籌推進,一體實施。一是提高思想認識。緊急召開專題工作會議,牢固樹立把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作為頭等大事的理念,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確保政策落地、落細、落實。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成立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三是認真進行測算。財稅部門加大配合溝通力度,及早測算分析減稅降費規模,把減稅賬算準、算細、算實。按50%的最高限確定了減稅幅度,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業實際稅負,釋放了最大的政策紅利。四是加強宣傳解讀。采取老百姓聽得懂的方式,幫助企業知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讓企業和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下一步,國家還將出臺增值稅實質性減稅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這些減稅降費政策陸續出臺后,減稅降費力度會更大,效果會更明顯。甘肅財稅部門將密切關注,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國家改革紅利有效釋放,為實體經濟特別是民營經濟發展減負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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