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21-03-17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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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1、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市級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3、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由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組織開展全市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市場價格監測、涉案財物價格認定;指導全市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4、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推進落實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綠色生態產業、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5、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牽頭負責全市國家經濟安全領域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給的總量平衡,組織制定重要農產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和期貨市場發展規劃、調控政策。 6、統籌推進實施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擬定相關區域規劃,新型城鎮化規劃和重大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關于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統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關中—天水經濟區規劃、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方案實施。提出利用外資計劃。組織擬定和實施少數民族地區及貧困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市開發區建設和發展工作。 7、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8、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定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資體制改革,指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項目管理和運行,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重大項目。牽頭推進營商環境評價工作。 9、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定并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定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定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定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解決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11、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政策、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12、承擔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與國防建設的關系及有關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 13、擬定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實施對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管理,協調解決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主管油氣管道保護工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能源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相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組織推進能源國際交流與合作。 14、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業務指導和綜合監管。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全市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市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市級發展規劃的導向作用。 (2)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經濟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有效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準范圍。深化價格改革,做好定調價工作。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17、與相關單位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落實國家人口發展戰略,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省上和我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市財政局關于國外貸款項目管理職責的分工。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國外貸款項目組織謀劃,參與國外貸款機構磋商對接,有機整合國外機構評估與國內評審,縮短項目實施周期。市財政局負責提出全市及各縣區年度可借用國外貸款的債務規模,貸款談判、貸款資金管理、債務償還等工作。 (3)與市醫療保障局關于組織制定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的分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制定市管其他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市醫療保障局具體負責制定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收費標準。 二、機構設置 1、機關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宣教科、發展規劃科、國民經濟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掛市政府重大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牌子)、政務服務管理科(掛行政審批改革科牌子)、經濟體制改革科、區域開放合作科(掛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科牌子)、財政金融和產業發展科、農村經濟科、工業交通和高技術發展科、資源環境和成本監審科、社會發展科、價格科(掛價格法規科牌子)、公共資源交易和信用建設管理科、軍民融合發展科(掛經濟裝備動員辦公室牌子)、能源科。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天水市以工代賑易地搬遷辦公室、天水市價格監測中心、天水市價格認證中心。 3、其他事業單位:天水軍民合用機場遷建辦公室、天水市項目服務中心、天水市能源和節能服務中心。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預算 2158.47萬元,比2020年2444.46萬元減少285.99 萬元,減少11.7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58.47萬元,比2020年2444.46萬元減少285.99萬元,減少的原因是十四五規劃年度評估費和價格聽證補助未安排;結轉結余資金0.28萬元,比2020年458.46萬元減少458.18萬元,減少的原因是委托編制天水軍民合用機場遷建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環評等報告費用。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預算2158.47萬元,比2020年預算2444.46萬元減少285.99萬元,下降 11.7%。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 1200.4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00.97萬元,公用經費99.5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85.99萬元,下降 6.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3人。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1年項目支出958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200萬元,下降 17.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規劃年度評估經費未安排②價格聽證補助未安排。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21年項目支出958萬元,其中:天水市2021年重大項目前期費800萬元、市發改委2021年項目評審費用150萬元、節能宣傳周和低碳日宣傳費5萬元、價格認證中心辦案補助3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一般公共服務1880.44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6.22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61.25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80.56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1年我單位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7萬元,比2020年減少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0年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5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1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與2020年預算持平。 (二)培訓費 培訓費6.65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0.12萬元。 (三)會議費 會議費6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9萬元。 (四)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165.45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42.77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 (一)2020年績效評價項目6個,已全部完成自評,提交財政部門審核。 (二)2021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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