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發改價格〔2020 454號
天水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天水盛鑫天然氣有限公司:
天水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關于調整供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請示》(天水燃氣〔2020〕35號)收悉。由于采暖季天然氣上游供應企業上浮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結合我市實際及上游氣源變化情況,經市政府同意,我市2020-2021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執行季節性差價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氣季節性差價方案
(一)集中供熱天然氣銷售價格(不含商用)為2.15元/立方米。
(二)工商業用氣銷售價格為2.79元/立方米。
二、相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政策。各天然氣公司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氣價標準、氣價分類等執行,突出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特別是保障好民生用氣和重點行業、企業用氣,保證全市采暖季天然氣供應充足。
(二)加強宣傳引導。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季節性上浮是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要舉措,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天然氣公司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做好價格公示和政策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確保季節性差價期間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市場價格穩定。
三、執行時間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季節性差價方案執行時間為:自2020年11月1日零時起至2021年3月31日24時止,用氣量以抄見表量為準。2021年4月1日零時起,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標準按照《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天水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天發改收費〔2017〕370號)規定執行。
2020-2021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執行中如國家或我省天然氣價格政策發生變化,按新標準執行。
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