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發改價格〔2022〕80號
甘谷縣發展改革局:
你局《關于申請調整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報告》(谷發改報〔2022〕25號)收悉。去年以來,由于上游天然氣供應企業上浮門站價格,并對下游經營企業購氣實行“照付不議、偏差結算、超量高價”等考核,導致下游天然氣經營企業購氣成本增加,企業經營壓力較大。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天發改價格〔2022〕5號)精神,為保障供氣、用氣雙方的合法權益,在成本調查的基礎上,經研究,現將你縣城鎮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一)集中供暖用氣價格2.10元/立方米;
(二)工商業用氣價格2.45元/立方米;
二、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2年4月1日零時起執行,用氣量以抄見表量為準。此前有關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國家另有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你局要督促當地天然氣經營企業加強價格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會計核算,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嚴格執行價格公示制度,制作價格公示牌,及時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價格標準,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與上游供氣單位的協調和銜接,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
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