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天水市城區引洮供水工程自來水
價格的通知
天發改價格〔2022〕283號
甘肅水投天水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集團《關于申請調整天水市城區自來水價格的請示》(甘水投天水集團發〔2021〕172號)收悉。2019年9月27日,我市城區引洮供水工程建成通水,由于水源地和供水成本發生重大變化,根據《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1年第46號令),為充分發揮價格杠桿在水資源優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規范城市供水價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供水事業發展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我委嚴格遵循“覆蓋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的原則,在成本監審、依法組織價格聽證的基礎上,制定了天水市城區引洮供水工程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經市政府2022年第八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
(一)水價標準。我市城區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用水量劃分為三級,價格級差為1:1.5:3,用水價格隨著水量增加逐段逐級遞增。用水量以年度為繳費計算周期,周期間用水量不累計、不結轉。各階梯水量基數及水價標準如下:
用水等級 | 年用水量基數 | 水價標準(元/m3) |
第一階梯 | 0-120立方米 | 3.75 |
第二階梯 | 121-180立方米 | 5.63 |
第三階梯 | 180立方米以上 | 11.25 |
(二)階梯水價執行范圍。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市自來水公司公共供水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單位。對家庭人口3人以上的,可持戶口簿、房產證、所在社區證明等有效證件,到供水企業營業網點申報,經核實確認后,每增加1人,各級用水量相應增加36立方米/年。
未實行“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抄表到戶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學校教學、學生生活、養老及社會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價格,其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基礎價格3.75元/立方米執行。
二、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水
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其中:非居民定額內用水價格4.3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定額內用水價格18元/立方米,定額外用水加價標準按(天發改價格〔2020〕358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價外費用
污水處理費隨水費一并征收,具體標準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相關要求
(一)規范水費收繳管理。你集團要對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后增加的收入設專戶進行管理,主要用于供水企業實施戶表改造、彌補供水成本上漲和保持第一級水價相對穩定等。
(二)加強戶表改造。你集團要切實加快“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抄表到戶”改造工作進度,積極籌措和多方爭取改造資金,具備條件的應當安裝智能水表,為全面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及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創造條件。新增建設項目用水必須裝表到戶。
(三)規范供水工程安裝及其他延伸服務。你集團要嚴格執行《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規定,建設項目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管道及設施建設安裝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供水管道和用水設備的安裝應當堅持建設單位自愿委托原則。除受用戶委托開展的建設安裝工程費用外,不得濫用壟斷地位收取供水開戶費、接入費、增容費等費用。
(四)建立信息公開公示制度。你集團要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和企業門戶網站公示各類水價、延伸服務價格、代收費標準,以及文件依據、服務咨詢電話、舉報投訴電話,并每年定期公布上一年度取水量、供水量、售水量、售水收入、水質檢測報告等相關信息。并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發展改革委如實提供上一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和成本數據,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五)強化政策宣傳。要做好水價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積極引導新聞輿論,宣傳節水知識,倡導節約用水,爭取社會各界對水價調整的理解和支持,確保水價調整順利實施。
五、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天水市城鎮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天發改收費〔2015〕1046號)和《關于簡化城市供水價格分類的通知》(天發改收費〔2015〕1407號)文件同時廢止。
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