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天水盛鑫天然氣有限公司:
今年4月份以來,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上游門站價格上浮18.5%,為保障燃氣經營企業正常穩定運行和用戶用氣需求,按照中央、省上相關政策和我市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聯動調整市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
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第一檔氣價調整為2.04元/m3;根據階梯氣價政策規定,第二檔、第三檔氣價按照與第一檔氣價的1:1.2和1:1.5比例確定的原則,將第二檔、第三檔氣價分別調整為2.45元/m3和3.06元/m3。具體標準如下:
天水市市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表
分類 | 階梯 | 戶年用氣量(m3) | 銷售價格 (元/m3) |
普通居民用戶 | 獨立采暖(壁掛爐用戶) |
居民 | 第一檔 | 0-360(含) | 0-2400(含) | 2.04 |
第二檔 | 361-480(含) | 2401-3000(含) | 2.45 |
第三檔 | 480以上 | 3000以上 | 3.06 |
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 | 不執行階梯氣價 | 2.25 |
二、階梯氣量結算周期
居民階梯氣量結算周期以年為單位,結算周期起始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氣量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三、有關要求
(一)居民用戶超出5人以上家庭,每增加1人,居民生活用氣各階梯用氣量相應增加72m3/年。
(二)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天然氣價格政策,認真做好明碼標價、信息公開和宣傳解釋工作。同時,要充分預測用氣形勢,建立應急預案,強化氣源調度和保供力度,適當增加銷售營業網點,延長營業時間等方式,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天然氣穩定有序供應。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8日起執行。
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