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19-05-08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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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主要負責天水市城鄉道路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處理、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由支隊本級(內設政工科、紀檢督查科、辦公室、計劃財務科、信息通訊科、城市智能指揮中心、交通秩序管理科、法治科、宣傳科、交通事故對策科、機動車安全技術監督大隊、特勤大隊、交通設施工程大隊、機動車車輛管理所、駕駛員考試中心15個正科級單位)和機動大隊、卦臺山大隊、高速公路平南大隊、甘泉高速公路大隊、玉泉高速公路大隊、新興高速公路大隊六個下屬二級單位組成。 三、部門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 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8232.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049.51萬元,上年結轉資金182.7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777.87萬元,增長27.1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交通管理現代化智能建設及維護經費增加、車輛及駕駛員管理業務資金投入加大、交通安全宣傳的多媒體、多渠道的普及工作不斷加大,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及改造資金增加。 (二)非稅收入 2019年本部門計劃征收非稅收入4900萬元,比2018非稅收入征收計劃增加1200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學習駕駛技能和購買機動車輛的需求量會越來越大,為此征收的各種非稅收入也會增加。主要是①公安罰沒收入1600萬元;②機動車號牌工本費1000萬元;③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130萬元;④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60萬元;⑤駕駛證工本費110萬元;⑥駕駛許可考試費2000萬元。 四、部門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8232.21萬元,其中:本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8049.51萬元,上年結轉資金182.7萬元,皆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比2018年預算增加1777.87萬元,增長27.1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交通管理現代化智能建設及維護經費增加、車輛及駕駛員管理業務資金投入加大、交通安全宣傳的多媒體、多渠道的普及工作不斷加大,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及改造資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107.8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506.45萬元,公用經費601.3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476.89萬元,增長13.1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①交通管理工作任務增加增大;②警員序列職務套改調資。 (二)項目支出 2019年項目支出共安排4124.38萬元,其中:當年項目支出安排3941.68萬元,上年結轉資金安排182.7萬元。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3941.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941.6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115.28萬元,增長39.4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①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交通管理現代化智能建設及維護經費增加,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及改造資金增加;②部省市三級下達的交通管理工作任務逐年加重。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3941.68萬元,其中:支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3029.06萬元,玉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9.95萬元,機動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59.23萬元,卦臺山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9.40萬元,新興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49.64萬元,平南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0萬元,甘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68萬元,支隊天翼對講機通訊費及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電路租賃費項目26.40萬元。 3、上年結轉支出情況 上年結轉資金支出182.7萬元,其中:支隊上年結轉資金181.12萬元,卦臺山大隊上年結轉資金1.58萬元。按上年結轉資金經濟用途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1.43萬元; 2、公共安全支出7235.70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9.24萬元; 4、衛生健康支出134.33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201.5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19年市交警支隊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無變化。 (二)公務接待費1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2萬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據交通管理實際情況,調減2019年公務接待費預算。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6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2萬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甘泉高速公路大隊執勤執法車輛自燃,已申請報廢,臺數減少,減少2019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 (四)培訓費15.85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31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根據交通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增加2019年培訓費預算。 (五)會議費3萬元,比2018年預算無增長。 (六)機關運行費1795.04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516.46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費不包括專項業務費安排的支出。其中:辦公費156.84萬元、印刷費51.97萬元、水費3.90萬元、電費54.09萬元、郵電費45.87萬元、取暖費12.13萬元、物業管理費1.20萬元、差旅費84.9萬元、維修(護)費792.38萬元、會議費3萬元、福利費26.4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4.3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7.5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70.48萬元等。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744.3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71.6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312.6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60.10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18年末固定資產賬面價值8643.52萬元。其中:1、辦公用房9990.00平方米,賬面價值1777.10萬元;2、業務用房6899.49平方米,賬面價值2209.30萬元。3、單位共有車輛57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3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9臺),賬面價值1050.64萬元。4、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賬面價值273.70萬元。5、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1臺(套),賬面價值138.07萬元。6、其他固定資產賬面價值3194.71萬元。 2019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683.71萬元,主要包括:計算機設備及存儲輸入輸出設備78.73萬元,辦公家具及辦公設備82.36萬元,車輛238萬元,電氣設備34.40萬元,雷達、無線電和衛星導航設備1.10萬元,政法和檢測專用設備249.12萬元, (三)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 2019年預算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8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941.68萬元。其中:支隊和6個直屬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7個,支隊天翼對講機通訊費及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電路租賃費項目1個。 1、支隊和下屬六個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7個,為專項業務費項目,預算資金3915.28萬元。其中:支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3029.06萬元;玉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9.95萬元;機動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59.23萬元;卦臺山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9.40萬元;新興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49.64萬元;平南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0萬元;甘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68萬元。 項目概況:2019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領導下,以“為人民管交通、為人民保安全”履職理念,圍繞“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目標,強化路面管控,維護交通秩序、整治嚴重違法,嚴把駕駛人和機動車輛準入關,從源頭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建設運用科技手段,全市布設緝查布控系統,監控道路機動車輛;警媒聯動強化交通安全宣傳,營造和諧交通氛圍;推進“放管服”措施;全面推進駕駛人考試、車輛檢驗、互聯網綜合應用平臺建設推廣工作,全方位提升“互聯網+交管服務”水平;組織完成各類全市重大活動交通安保任務;確保天水市城市、農村道路以及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預防與處理以及交通安全宣傳等基本職能實現,保障全市各項交管工作順利完成。 項目總目標:以支隊和下屬大隊基本職能為出發點,圍繞“保安全、保暢通、降事故”的總目標,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一是保障支隊和大隊的正常運轉,確保各項業務正常開展;二是加強全市交通秩序管理,持續開展交通違法常態化整治工作,嚴厲打擊超速超載、酒駕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四是進一步規范執勤執法,更好地服務群眾;五是積極傳播交通安全常識及文明交通理念,讓交通參與者把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作為一種行為習慣,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規、人人監督交通違法行為的良好局面;六是切實加強民警及輔警執法執勤安全防護,保障公安民警和輔警的合法權益;七是加強科學裝備和信息技術應用,大力提升警務效能;八是加強交通事故應急保障與救助體系建設,提升交通事故應急保障能力;九是加強警力配置與管理,全面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年度績效目標:①積極研判預防、聚焦風險排查整治抓事故預防,確保全年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②深化“三反一查”專項行動,繼續保持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嚴查嚴懲態勢;③堅持綜合治理抓城市道路疏堵保暢,全力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 ④是積極做好各種節會期間、重要節點、專項整治以及各類惡劣天氣下的宣傳工作,通過發放宣傳彩頁、卡片,張貼、懸掛宣傳海報及橫幅、制作宣傳櫥窗等形式深化宣傳工作常態化;⑤是保障執法勤務等基本裝備配備、更新、維修到位,防止因設備管理缺失、執勤執法車輛老舊、“帶病上路”等原因而導致民警、輔警傷亡的事件。 2、支隊天翼對講機通訊費及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電路租賃費項目,預算資金26.40萬元。該項目依據天公交發[2017]155號文件精神,結合交管業務工作實際,嚴格按照相關財務規章制度牢固樹立預算績效理念,規范支出管理,強化支出責任,及時支付執法裝備通訊費及網絡電路租費,確保執法裝備通訊、網絡暢通無阻。年度績效目標:根據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對民警配備執法裝備天翼對講機按月支付基本通訊費;按照公安部關于機動車監管工作有關要求,對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按月繳納電路租費,保障交通管理工作正常運轉,100%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1. 2. 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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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公網安備 6205020200010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