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20-02-20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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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以及省、市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公安交管工作實際,現將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主要負責天水市城鄉道路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處理、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由支隊本級(內設政工科、紀檢督察科、辦公室、計劃財務科、信息通訊科、城市智能指揮中心、交通秩序管理科、法制科、宣傳科、交通事故對策科、機動車安全技術監督大隊、特勤大隊、交通設施工程大隊、機動車車輛管理所、駕駛員考試中心15個正科級單位)和機動大隊、卦臺山大隊、十天高速平南大隊、甘泉高速公路大隊、玉泉高速公路大隊、新興高速公路大隊6個下屬二級單位組成。 三、部門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 2020年財政撥款預算總收入7526.89萬元,其中,本年度財政撥款預算收入7505.63萬元,上年結轉資金21.26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比2019年預算減少705.32萬元,降低8.5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積極響應和貫徹落實天水市委、市政府關于過“緊日子”的要求,堅持勤儉節約、講求績效,按照量力而行、精打細算的原則,嚴控一般性支出,壓減項目性支出,最大限度地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二)非稅收入 2020年本部門計劃征收非稅收入4000萬元,主要是①公安罰沒收入2000萬元;②機動車號牌工本費400萬元;③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35萬元;④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15萬元;⑤駕駛證工本費50萬元;⑥駕駛許可考試費1500萬元。比2019非稅收入征收計劃減少900萬元,降低18.3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隨著“放管服”和便民措施的進一步深化,車駕管業務大量下放至縣區大隊,為此征收的各種非稅收入也會逐漸減少。 四、部門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20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7526.89萬元,其中:本年度財政撥款預算支出7505.63萬元,上年結轉資金21.26萬元,皆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比2019年預算支出減少705.32萬元,降低8.57%,減少的主要原因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下降相同。 (一)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301.58萬元,其中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280.32萬元,上年結轉資金支出21.2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679.03萬元,公用經費622.55萬元。比2019年預算支出增加193.75萬元,增長4.7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①交通管理工作任務增加增大;②警員序列職務套改調資。 (二)項目支出 2020年項目支出共安排3225.31萬元,無上年結轉資金。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0年項目支出3225.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225.31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716.37萬元,減幅18.1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量力而行、精打細算的原則,壓減項目性支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20年項目支出3225.31萬元,其中:支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2429.38萬元,玉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0.00萬元,機動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29.95萬元,卦臺山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29.88萬元,新興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0.00萬元,平南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99.70萬元,甘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50.00萬元,支隊天翼對講機通訊費及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電路租賃費項目26.40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95萬元; 2.公共安全支出6577.86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2.72萬元; 4.衛生健康支出153.06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209.3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0年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無變化。 (二)公務接待費1萬元,較2019年預算無增長。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6萬元),較2019年預算無增長。 (四)培訓費18.72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2.87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和交警總隊、天水市公安局等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培訓任務量以及交通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增加2020年培訓費預算。 (五)會議費2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1萬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建立節約型機關,調減2019年會議費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1454.95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340.09萬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打造節約型機關,壓減一般性支出。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主要是:辦公費227.80萬元、印刷費62.34萬元、水費3.26萬元、電費53.36萬元、郵電費60.55萬元、取暖費35.19萬元、物業管理費1萬元、差旅費99萬元、維修(護)費274.25萬元、會議費2萬元、福利費27.8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9.4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80.3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48.57萬元等。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799.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11.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384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446.85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19年末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期末賬面原值9266.35萬元。其中: 1.辦公用房9990.00平方米,賬面原值1777.10萬元。 2.業務用房6899.49平方米,賬面原值2209.30萬元。 3.單位共有車輛57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3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9臺),賬面原值1050.64萬元。 4.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賬面原值273.70萬元。 5.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2臺(套),賬面原值334.04萬元。 6.其他固定資產賬面原值3585.66萬元。 7.無形資產期末賬面原值35.91萬元。 2020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653.35萬元,主要包括:計算機設備及存儲輸入輸出設備380.11萬元,辦公設備50.51萬元,家具用具11.05萬元,車輛69萬元,電氣設備20.35萬元,儀器儀表0.60萬元,政法和檢測專用設備113.73萬元,文藝設備8.00萬元。 (三)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 2020年預算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8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225.31萬元。其中:交警支隊和6個直屬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7個,支隊天翼對講機通訊費及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電路租賃費項目1個。 1.交警支隊和下屬六個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7個,為專項業務費項目,預算資金3198.91萬元。其中:支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2429.38萬元;玉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0.00萬元;機動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29.95萬元;卦臺山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29.88萬元;新興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30.00萬元;平南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99.70萬元;甘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150.00萬元。 項目概況:2020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目標,強化路面管控,維護交通秩序、整治嚴重違法,嚴把駕駛人和機動車輛準入關,從源頭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建設運用科技手段,全市布設緝查布控系統,監控道路機動車輛;警媒聯動強化交通安全宣傳,營造和諧交通氛圍;推進“放管服”措施;全面推進駕駛人考試、車輛檢驗、互聯網綜合應用平臺建設推廣工作,全方位提升“互聯網+交管服務”水平;組織完成各類全市重大活動交通安保任務;確保天水市城市、農村道路以及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預防與處理以及交通安全宣傳等基本職能實現,保障全市各項交管工作順利完成。 項目總目標:以支隊和下屬大隊基本職能為出發點,圍繞“保安全、保暢通、降事故”的總目標,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一是保障支隊和大隊的正常運轉,確保各項業務正常開展;二是加強全市交通秩序管理,持續開展交通違法常態化整治工作,嚴厲打擊超速超載、酒駕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四是進一步規范執勤執法,更好地服務群眾;五是積極傳播交通安全常識及文明交通理念,讓交通參與者把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作為一種行為習慣,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規、人人監督交通違法行為的良好局面;六是切實加強民警及輔警執法執勤安全防護,保障公安民警和輔警的合法權益;七是加強科學裝備和信息技術應用,大力提升警務效能;八是加強交通事故應急保障與救助體系建設,提升交通事故應急保障能力;九是加強警力配置與管理,全面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年度績效目標:①積極研判預防、聚焦風險排查整治抓事故預防,確保全年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②深化“三反一查”專項行動,繼續保持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嚴查嚴懲態勢;③堅持綜合治理抓城市道路疏堵保暢,全力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④是積極做好各種節會期間、重要節點、專項整治以及各類惡劣天氣下的宣傳工作,通過發放宣傳彩頁、卡片,張貼、懸掛宣傳海報及橫幅、制作宣傳櫥窗等形式深化宣傳工作常態化;⑤是保障執法勤務等基本裝備配備、更新、維修到位,防止因設備管理缺失、執勤執法車輛老舊、“帶病上路”等原因而導致民警、輔警傷亡的事件。 2.支隊天翼對講機通訊費及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電路租賃費項目,預算資金26.40萬元。該項目依據天公交發[2017]155號文件精神,結合交管業務工作實際,嚴格按照相關財務規章制度牢固樹立預算績效理念,規范支出管理,強化支出責任,及時支付執法裝備通訊費及網絡電路租費,確保執法裝備通訊、網絡暢通無阻。年度績效目標:根據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對民警配備執法裝備天翼對講機按月支付基本通訊費;按照公安部關于機動車監管工作有關要求,對機動車監管中心VPN網絡按月繳納電路租費,保障交通管理工作正常運轉,100%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七、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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