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公安局2020年部門決算公開說明(本級) | ||||||||||||||||||||||||||||||||||||||||||||||||||||
| 2021-09-29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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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革公安工作,積極探索適合我市發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勢,研究對策。 3、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案件的偵察、調查和情況信息工作;承擔偵辦案件、研究制定相應對策的職責。 4、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刑事案件偵查工作,參與偵查或直接承擔重特大疑難案件及跨地區、涉外案件。 5、負責治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參與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導、監督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 6、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旅游的有關管理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8、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9、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信息網絡安全保衛、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10、承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防范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 11、承擔組織、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打擊工作的職責。 12、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中心強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13、承擔全市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公安局共設內設機構30個,其中,副縣級內設機構有政治部、警務督察支隊、治安警察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等16個(其中下設二級內設機構43個,均為正科級),科級內設機構有辦公室、審計科、行政審批改革科、科技信息科等14個。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為正縣級單位,隸屬于市公安局,由支隊本級(內設辦公室、政工科、紀檢督查科、計劃財務科、交通秩序科、交通事故對策科、宣傳科、車輛管理所、駕駛員考試中心、機動車安全技術監督大隊、城市交通指揮中心、科技通訊科、法制科、交通設施工程大隊、特勤大隊等15個正科級單位)和機動大隊、卦臺山大隊、高速公路平南大隊、甘泉高速公路大隊、玉泉高速公路大隊、新興高速公路大隊等6個下屬正科級大隊。決算匯總數據包含交通警察支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見附件) 二、收入決算表(見附件) 三、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見附件)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8328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49.92萬元,減少5.6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市本級新增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資金300萬元,二是交警支隊在職人員實行警員序列套改以及職級正常晉升增加;三是交警支隊科技信息化系統維護支付額度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為17616萬元,較2019年度決算數據增加2395.73萬元,增加15.1%。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17196.24萬元,為財政補助資金,占收入總計的97%,較2019 年度決算數增加2070.58萬元,增加12.5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896.24萬元,比上年增加2270.58萬元,增長1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0萬元,比上年減少200萬元,下降40%。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級2020年增加特警基地建設項目322萬元、警務輔助人員經費500萬元、警犬基地附屬項目建設230萬元、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項目300萬元等,財政撥款數額增加;二是交警支隊在職人員實行警員序列套改以及職級正常晉升增加;三是交警支隊科技信息化系統維護支付額度增加;四是交警支隊天水市城區關鍵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項目建設經費減少等。 2、本單位未涉及到上級補助收入。 3、本單位未涉及事業收入。 4、其他收入420.56萬元,占收入總計的2.84%。較2019 年度決算數增加325.15萬元,增加24.9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代管戶資金收入省廳撥入業務費增加。二是交警支隊秦州區和麥積區財政局撥來重點工程項目--天水市城區關鍵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項目建設經費。 5、本單位未涉及到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6、上年結轉和結余712.27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結轉到當年或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結轉和結余。較2019年度決算減少1544.81萬元,下降55.89%,主要原因是結轉資金支出進度加大,余額減少。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支出總計為17818.83萬元,較2019年度決算數據增加1052.4萬元,增加6.98%。其中: 基本支出15696.18萬元,占88.5%,較2019 年度決算數增加1916.82萬元,增加15%,主要原因:一是本級是機關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工傷保險、醫療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支出1065萬元;二是交警支隊在職人員實行警員序列套改以及職級正常晉升增加;三是交警支隊加快科技信息化系統維護支付進度。 項目支出2122.66萬元,占11.5%,較2019 年度決算數減少864.41萬元,減少29.5%,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級警犬基地建設項目未驗收、智慧公安項目財政未安排資金、警犬基地附屬項目前期階段未形成支出。二是交警支隊減少了天水市城區關鍵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工程項目建設經費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300.51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737.77萬元,增長4.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6866.7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558.04萬元,增加9.8%;完成年初預算111.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預算外人員經費;二是增加掃黑、特警基地等項目預算外資金。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5086.41萬元,占89.9%,主要用于我局辦案等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打擊犯罪、人員工資、辦公經費以及辦公和公安專用設備采購等職能的支出。完成年初預算11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2020年度局辦案等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業務量逐年上漲趨勢依然存在。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65.5萬元,占6%,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工資,完成年初預算7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單位承擔部分是由財政直接劃撥繳費。 3、衛生健康支出347.8萬元,占2.17%,用于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完成年初預算100.89%。 4、住房保障支出467.06萬元,占2.42%,,用于退休職工住房補貼,完成年初預算10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我部門本年度申請離退休人員購房補貼。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340.48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10850.92萬元,較上年增加2707.58萬元,增加33.6%,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職務級別工資正常晉升;二是我局新增招錄輔警及留置陪護人員。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4282.88萬元、津貼補貼1612.9萬元、獎金203.14萬元、伙食補助費125.1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715.54萬元、職業年金2.81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37.19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03.6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16.84萬元、住房公積金452.1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355.25萬元、離休費1.02萬元、退休費104.92萬元、撫恤金121.91萬元、生活補助84.91萬元、救濟費11萬元、醫療費32萬元、獎勵金1187.52萬元等。 2、公用經費4489.56萬元,較上年減少837.77萬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堅決落實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非剛性非重點支出。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123.52萬元、印刷費74.7萬元、手續費6.96萬元、水費11萬元、電費189.35萬元、郵電費50.75萬元、取暖費98.27萬元、物業管理費21.25萬元、差旅費456.14萬元、維修(護)費194.76萬元、租賃費105. 8萬元、會議費32.93萬元、培訓費62.14萬元、公務接待費0.34萬元、專用材料費494.9萬元、被裝購置費34萬元、勞務費128.31元、委托業務費117.45萬元、工會經費70.9萬元、福利費73.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605.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3.78萬元、辦公設備購置205.36萬元、專用設備購置792.11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312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146.6萬元,決算1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32%,市本級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單位嚴格按照《“三公”經費支付管理制度》執行單位三公經費日常開支,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交警支隊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單位承擔全市高速公路278.3公里、羲皇大道、天巉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以及縣區交管業務工作指導,點多線長,動態巡邏監控任務繁重,執勤車輛使用頻率高,油耗較大;二是2020年以來疫情防控、特勤、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大增;三是警用車輛老化嚴重,大多使用年限十年以上,維修保養成本高,導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比預算數大。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我單位未涉及因公出國(境)費用。同時未涉及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20年我單位公務用車未購置。公務用車運行費193萬元,較上年減少63.57萬元,下降26.42%,下降的原因為:壓縮三公經費開支,公車改革制度運行良好,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規章制度,提倡統籌管理,盡量拼車坐滿,近程綠色出行。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20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34萬元,較上年減少0萬元,我局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等制度。其中,國內公務接待共5批次,接待人次35人。國外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增長(下降)0,增加(減少)0萬元。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489.6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取暖費、維修維護費、“三公經費”經費、其他交通費(公務員車補)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37.77萬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進一步控制辦公費、勞務費、差旅費等支出。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24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220.4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64.6萬元。其中,我單位隸屬交警支隊授予中小企業、小微企業合同199.04萬元。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95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95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9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3臺(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單位隸屬交警支隊政府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各300萬元,比上年相比各減少200萬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天水市城區關鍵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工程項目市級財政預算建設經費。 全部為城鄉社區支出。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2020年度本部門對29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3728.46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部門管理指標中資金到位及時、執行符合規定、管理制度健全;履職效果指標完成率較好;能力建設指標中組織建設規范、人力資源、檔案管理完備、信息化建設完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達到預期。分別為:線路租費、警犬伙食費、禁毒專項、公益性崗位工資、全市公安民警獎勵費、民警體檢費、協警公務費、反恐防暴伙食補助、機場分局工作經費、戒毒所戒毒人員給養費、特別辦案費、反恐經費、留置陪護人員經費、警犬基地工作經費、特警基地建設項目增建部分工程款、警務輔助人員經費、反電信詐騙項目、警犬基地建設項目、警犬基地附屬工程建設項目、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項目(前期)、市交警支隊疫情期間執勤防護裝備購置資金項目、支隊天翼對講機通訊費及機動車監管中心網絡費用項目、天水市城區關鍵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項目、支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玉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機動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卦臺山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新興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平南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甘泉大隊執法辦案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附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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