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 ||||||||||||||||||||||||||||||||||||||||||||||||||||
| 2022-10-20 閱讀: | ||||||||||||||||||||||||||||||||||||||||||||||||||||
|
||||||||||||||||||||||||||||||||||||||||||||||||||||
|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為副縣級行政單位,隸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是承擔保護我市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治安秩序。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部署和督導全市森警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市森警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刑事案件、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行使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森林火災等案件偵查權。 二、機構設置 機構編制文號天市編辦(2008)3號,編制17名,其中:公務員編制14名,事業編制3名。實有人數16人。批準內設機構辦公室、刑偵隊、法制科、治安科。?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報表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據,故本表無數據)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據,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95.73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33萬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財政結轉結余較去年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295.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4.39萬元,占99.55%;年初結轉結余收入1.33萬元,占0.4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295.7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5萬元,占94.9%;項目支出15.08萬元,占5.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5.73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8.33元,下降2.74%。上年度財政結轉結余較去年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5.7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67萬元,增長1.26%。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7.5萬元,主要用于公安業務費支出,占2.54%。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4.2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3.52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72萬元,占8.2%。 2.衛生健康支出10.8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繳費支出8.2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2.68萬元占3.68%。 3.農林水支出238.01萬元,主要用于人行政運行230.44萬元,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7.57萬元,占80.48%。 4.住房保障支出15.09萬元,主要用于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占5.1%。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0.6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51.8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45萬元,減少了0.57%。 1、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71.59萬元、津貼補貼91.87萬元、獎金5.88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3.52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8.21萬元、公務員補助醫療保障繳費2.6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25萬元、住房公積金15.0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2.73萬元、退休費0.72萬元、獎勵金32.01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28.83萬元,較上年減少0.86萬元。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0.19萬元、電費4.02萬元、差旅費4.52萬元、維(修)護費0.55萬元、專用材料費0.4萬元、工會經費0.75萬元、福利費1.5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4.54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2萬元,決算2.69萬元,完成年初超出預算25.6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車輛加油增加、車輛老舊維修保養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2.69萬元,較上年增加0.79萬元,增加41.5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變動原因為車輛加油增加、車輛老舊維修保養增加。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為2萬元,支出決算為2.69萬元,超出年初預算的25.65%。 3.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83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差旅費、電費、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86萬元。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我單位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8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989萬元,采購印刷和出版服務1.875萬元。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1項,涉及資金7.5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75.7%。此項目為森林公安工作經費,森林公安工作經費是為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等。從評價情況來看,本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規范,管理程序合規,管理工作過程和結果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政法維穩工作專項經費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1分,自評結果為“優”。政法維穩工作專項經費項目年初預算數為10萬元,調整全年預算數為10萬元,全年執行數為7.57萬元,預算執行率75.7%,滿分2分,得分1.5分。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產出指標,產出指標下設產出數量、產出質量、產出時效和產出成本4個二級指標。總分值40分,得分33分,得分率82.5%。二是效益指標,效益指標下設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指標3個二級指標。總分值21分,得分19.5分,得分率92.86%。三是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群眾滿意度,該指標分值合計7分,自評得分6.5分,得分率為92.86%。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本年度資金分配及支出執行率較低。下一步改進措施:下一年度我委將繼續加強預算管理,合理編制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六、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六、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
||||||||||||||||||||||||||||||||||||||||||||||||||||
|
附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xls】 附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自評報告.docx】 附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績效自評附件.xlsx】 |
||||||||||||||||||||||||||||||||||||||||||||||||||||
| 【關閉窗口】 | ||||||||||||||||||||||||||||||||||||||||||||||||||||


甘公網安備 6205020200010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