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23-01-16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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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為副縣級行政單位,隸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是承擔保護我市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治安秩序。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部署和督導全市森警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市森警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刑事案件、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行使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森林火災等案件偵查權。 二、機構設置 機構編制文號天市編辦(2008)3號,編制17名,其中:公務員編制14名,事業編制3名。實編民警13人,工勤編制3人,退休職工2人。批準內設機構辦公室、刑偵隊、法制科、治安科。?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預算258.99萬元,比2022年萬元減少9.41萬元,減少3.5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1.99萬元,比2022年268.4萬元減少9.41萬元,減少的原因是;調離1人,退休1人。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收入預算258.99萬元,比2022年萬元減少9.41萬元,減少3.51%。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51.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9.28萬元,公用經費32.71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9.41萬元,減少3.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調離1人,退休1人。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3年項目支出7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10 萬元,下降5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單位辦公費、物業費、印刷費、差旅費等減少。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涉密項目不公開) 2023年項目支出7萬元,冬季鍋爐運行補助7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2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9.6萬元。 3、農林水支出212.9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3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3年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萬元,比2022年增減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減0萬元。 (二)培訓費 培訓費1.53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0.44萬元。 (三)會議費 會議費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減0萬元。 (四)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32.7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5.1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離1人,退休1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42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424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流動資產總計0萬元,占0%;固定資產凈值9.6萬元,占100%;在建工程0萬元,占0%;長期投資0萬元,占0%,無形資產0萬元,占0%;其他資產0萬元,占0%。 (三)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2023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屬于一般公共預算的財政撥款專項業務費項目。冬季鍋爐運行補助主要為運轉類經費,用于單位冬季取暖鍋爐燃氣費、維修費、電費等。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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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公網安備 6205020200010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