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公安局 2022年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 ||||||||||||||||||||||||||||||||||||||||||||||||||||
| 2023-10-26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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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革公安工作,積極探索適合我市發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勢,研究對策。 3、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案件的偵察、調查和情況信息工作;承擔偵辦案件、研究制定相應對策的職責。 4、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刑事案件偵查工作,參與偵查或直接承擔重特大疑難案件及跨地區、涉外案件。 5、負責治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參與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的工作;依法指導、監督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 6、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旅游的有關管理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8、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9、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信息網絡安全保衛、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10、承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防范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 11、承擔組織、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打擊工作的職責。 12、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中心強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13、承擔全市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公安局內設32個內設機構,其中1個正處,17個副處,14個正科。 第二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天水市公安局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10443.39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19.61萬元,減少6.4%,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點項目支出,壓減非剛性、非重點、非急需支出,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的要求。 (一)2022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總計10383.8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368.16萬元,占99.85%;其他收入15.73萬元,占0.15%。 (二)2022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總計為10383.6萬元,基本支出10063.01萬元,占96.91%;項目支出320.6萬元,占3.09%。 二、2022年度收入決算表說明 2022年收入合計為10383.88萬元,較2021年度決算數據減少541.1萬元,減少4.9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368.16萬元,為財政補助資金,占收入總計的99.85%;其他收入15.73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15%。 三、2022年度支出決算表說明 2022年度,支出總計為10383.6萬元,較2021年減少720.06萬元,減少6.48%。其中:基本支出10063.01萬元,占96.91%;項目支出320.6萬元,占3.09%。 四、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計均為10368.16萬元,與上年相比各減少679.63萬元,減少了6.15%,主要原因是:我局保障重點項目支出,壓減非剛性、非重點、非急需支出,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的要求。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0368.1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20.37萬元,增長2.17%。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及社保正常晉升,人員經費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004.37萬元,支出決算為9322.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5.2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上年結轉資金數額較大。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01.3萬元,支出決算為533.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3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我局新增人員經費和正常晉升人員經費差額。 3.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21.97萬元,支出決算為221.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90.87萬元,支出決算為290.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047.56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7191.91萬元,較上年增加783.91萬元,增加12.23%,主要原因一是在職人員職務級別工資正常晉升;二是我局新增招錄輔警及留置陪護人員。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867.41萬元、津貼補貼1229.0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54.8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64.8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54.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5.01萬元、住房公積金307.0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677.25萬元、退休費109.44萬元、生活補助137.28萬元、獎勵金185.67萬元。 2、公用經費2855.65萬元,較上年增加149.65萬元。增加5.5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購入執法執勤用車。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77.78萬元、印刷費16.91萬元、水費5.5萬元、電費191.77萬元、郵電費0.38萬元、取暖費105.17萬元、物業管理費19.9萬元、差旅費278.39萬元、維修(護)費76.44萬元、租賃費190.87萬元、會議費6.06萬元、培訓費26.4萬元、公務接待費1.2萬元、專用材料費432.74萬元、被裝購置費19.68萬元、勞務費110.89萬元、委托業務費159.72萬元、工會經費19.56萬元、福利費34.3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17.8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6萬元、專用設備購置438.95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200.5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54.38萬元。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55.65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77.78萬元、印刷費16.91萬元、水費5.5萬元、電費191.77萬元、郵電費0.38萬元、取暖費105.17萬元、物業管理費19.9萬元、差旅費278.39萬元、維修(護)費76.44萬元、租賃費190.87萬元、會議費6.06萬元、培訓費26.4萬元、公務接待費1.2萬元、專用材料費432.74萬元、被裝購置費19.68萬元、勞務費110.89萬元、委托業務費159.72萬元、工會經費19.56萬元、福利費34.3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17.8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6萬元、專用設備購置438.95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200.5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54.38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49.65萬元,增加5.5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購入執法執勤用車2輛。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958.1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48.2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09.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65.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92.60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0.98%。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62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6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36臺(套)。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124.38萬元,支出決算為124.38萬元,較上年增加54.75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新購入執法執勤用車2輛。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70萬元,支出決算為7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變化。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1.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37萬元,增加44.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辦案業務增加,上級督導工作增多。 4.公務用車購置費全年預算數為54.38萬元,決算數54.38萬元,主要用于新購入2輛執法執勤用車。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2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62輛;國內公務接待8批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十三、關于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22年,本部門預算支出項目14個,當年年初預算2012.6萬元,由于本級財政緊張,全年實際支出1652.34萬元,執行率82.1%。實施績效評價的項目12個,年初預算772.6萬元,實際到位支付502.85萬元,支付率65.09%。分項目自評情況分析如下: (1)警犬基地工作經費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自評得分100。預算金額為30萬元,執行率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提升了我市警犬作業能力,培養了我市警犬技術專業人才,為刑偵、治安、維穩、處突、安保等工作做好了主力保障。 (2)反恐防暴特警伙食補助費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自評得分100。預算金額為109.5萬元,執行率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1.確保按照公安部特警隊伍人員飲食標準嚴格執行,保質保量完成特警人員的伙食工作,百分百保證食材的選購衛生健康安全保險,確保每一位特警人員的身體健康。2.在照顧好每一位特警飲食條件下,充分發揮每一位特警在警務工作中為社會治安管理等方面做出的貢獻,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從而使特警崗位得到公眾的認可與支持。3.通過照顧好每一位特警的飲食,讓每一位特警在警務工作中沖鋒發揮其職能作用,能更好幫助群眾解決群眾需要的苦難,達到百分之百的群眾滿意度。 (3)反恐經費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因財政緊張,該筆資金未到位。 (4)網絡租費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自評得分90.05。項目預算92.8萬元,因財政緊張,該筆資金實際支付0.5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通過該項目實施后能確保按照財政的要求和我局單位的需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在支付相關線路租費的基礎上,確保全市公安機關各級網絡的互聯互通,各類系統、平臺正常運行,為公安業務保駕護航。做好公安機關偵查辦案、業務辦理的網絡支撐,從而在群眾心中樹立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 (5)禁毒專項 該項目為財政專項清單,自評得分90.66。項目預算80萬元,因財政緊張,該筆資金實際支付4.85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1、加強了吸毒人員社會面管控和服務管理。2、最大限度減少了毒品對社會的危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3、形成了全民參與的禁毒工作新格局。 (6)戒毒人員給養費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自評得分99.14。項目預算192萬元,金實際到位支付175.5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保障了監所被監管人員正常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確保監所安全文明和刑事訴訟、行政執法活動順利進行,確保戒毒人員能夠安心戒毒,構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7)警犬伙食費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自評得分96.88。項目預算37.8萬元,因財政緊張,該筆資金實際到位支付26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通過該項經費的支持,在堅持厲行節約的大前提下,保證警犬體格健康,確保在追蹤、鑒別、搜毒、搜爆、搜捕、血跡搜索、治安巡邏、卡口盤查等多項領域以及重大節會的安保維穩中最大限度的發揮警犬技術的特殊支撐作用。在社會重大案事件中警犬能為警務工作提供重要線索,為打擊犯罪貢獻力量。警犬隊伍的建設在人民群眾中樹立良好的警務形象,充分體現了人民公安隊伍為人民幸福生活安居樂業提供安全保障,充分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與肯定。 (8)合同民警工資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自評得分100。預算金額為68.5萬元,執行率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通過該項目實施后能確保按照財政的要求和我局單位的工作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在我局通過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全年工資合理發放下能促進用人管理制度的健全,公益性人員能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特警輔警人員能夠堅守崗位,服務群眾,輔助執勤民警完善警務工作,為社會交通治安安全方面作出應有的貢獻,為社會群眾展現公安隊伍的風采,從而在群眾心中樹立良好的形象。項目完成后確保全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正常發放,確保人員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9)民航分局工作經費 該項目為專項業務費項目,自評得分96。項目預算5萬元,因財政緊張,該筆資金實際到位支付3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通過該項經費的撥款使用,實現了保障天水機場平安有序穩定發展的目標,產生保障航班安全、旅客人身安全、快速為民辦證服務、確保消防安全的社會效益,達到群眾滿意度100%。 (10)從優待警保障經費 該項目自評得分95.4。項目預算157萬元,因財政緊張,該筆資金實際到位支付85萬元。本項目包含:特警公務費、全市公安民警獎勵費、民警體檢費、全市公安機關慰問經費。增強公安隊伍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是實現黨對公安工作絕對領導的重要保證,是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生命線,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務,對于保持公安民警戰斗力,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經濟社會和諧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1)市公安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項目 該項目為非稅收入預算,因本單位非稅收入未到位,故該項目未執行。 (12)市公安局“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設項目 該項目為非稅收入預算,因本單位非稅收入未到位,故該項目未執行。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科研課題(受托項目)收入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等。 6.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7.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引進人才費用等。 2.外交(類):反映用于外交事務支出,如:駐外機構、對外援助、國際組織、其他外交支出等。 (1)對外援助(款):反映對外國政府(地區)提供的各種援助和技術合作支出。 (2)國際組織(款):反映向國際組織交納的會費、捐款等支出。 (3)其他外交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3.教育(類):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4.科學技術(類):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如: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科學技術普及、科技交流與合作等。 (1)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反映部機關(包括實現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機關服務中心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基礎研究(款):反映從事基礎研究、近期無法取得實用價值的應用研究機構的支出、專項科學研究支出以及重點實驗室支出。 (3)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反映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從事技術開發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實用價值的專項技術開發研究的支出,以及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應用和推廣支出等。 (4)科技條件與服務(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條件及從事科技標準、計量和檢測,科技數據、種質資源、標本、基因的收集、加工處理和服務,科技文獻信息資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務等為科技活動提供基礎性、通用性服務的支出。 (5)科學技術普及(款):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普及方面的支出。 (6)科技交流與合作(款):反映科技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為提升國家科技水平與國外政府和國際組織開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方面的支出,以及重大國際科技合作專項支出等。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反映用于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反映用于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6.衛生健康(類):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7.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反映用于對資源勘探信息等事務支出,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反映用于中小企業管理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類):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住房改革支出,反映所屬事業單位以及代為撥付經費的轉制科研機構轉制前離退休職工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主要包括三項: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 (1)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提租補貼: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3)購房補貼: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9.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如:工資福利支出、物業費、辦公費、水電費等。 10.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設、有關事業發展專項計劃、專項業務費、大型修繕、大型購置、大型會議等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指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規定的定額或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余分配 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交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提取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五、“三公”經費 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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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天水市公安局(本級)部門決算公開報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公安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wps】 附件【附件3.天水市公安局2022整體績效自評表.xls】 附件【附件4.天水市公安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xlsx】 附件【附件5.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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