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和規范性,持續優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我市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提前發布招標計劃,有助于招標人更好地規劃和安排招標工作,能夠讓更多潛在投標人依據招標計劃提前知曉招標項目的項目概況、招標要求、招標時間等信息,謀劃做好投標前期準備,對進一步增強招投標市場透明度起到了推動作用。
自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實施以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充分發揮自身職能,積極主動靠前服務,及時回應市場主體相關需求,從招標計劃編寫規范,到平臺發布操作流程給予精心、細致指導,為招標計劃提前發布規范有序開展保駕護航。
截至目前,中心已發布招標計劃共計27個。其中,房建市政類項目招標計劃14個,土地工程類項目招標計劃12個,水利工程類項目招標計劃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