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國家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
建設工程實行優惠政策的通知
發文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甘政辦發[2005]73號
發布日期:2005-6-8
執行日期:2005-6-8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了實施好國家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省政府決定對我省國家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行優惠政策?,F通知如下:
一、新建、擴建學校用地,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
二、對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基金和中介服務費等進行適當減免,即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人防異地建設費、避雷裝置安全檢測費;減半征收征地管理費和土地登記費,減半收取工程(招標)交易服務費。
三、嚴禁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費用和沒有收費依據的各種費用。
四、在實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過程中,因合理調整學校布局而撤點并校的原校址,原則上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管理和使用,用于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00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