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廳印發了《甘肅省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了更好地理解和執行《管理辦法》,做好貫徹實施,現就相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軟件作為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石,對制造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2021年11月15日,工信部印發《“十四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規〔2021〕180號),部署了新時期軟件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軟件首版次應用作為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近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軟件高質量發展戰略,甘肅省工信廳先后制定《甘肅省“十四五”電子信息產業發展規劃》《甘肅省電子信息產業2024-2025年穩增長行動實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明確提出“開展首版次軟件培育認定和推廣工作”。為此,我們依據國家和我省相關文件要求,參考其他省市軟件首版次認定有關規定,制定了本《管理辦法》。
二、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于推動甘肅省軟件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是該政策有助于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力,推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市場競爭力;二是進一步規范我省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管理流程,遴選出一批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佳、競爭實力強的首版次軟件產品,為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和政策支持提供基礎和依據。三是通過積極鼓勵和引導企業創新研發和使用首版次軟件產品,進一步提升關鍵軟件技術創新和供給能力,推動甘肅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是什么?
《管理辦法》共四章十四條: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至第四條,明確了《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名詞解釋、組織實施。“首版次軟件產品”是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原軟件產品在其功能或性能等方面實現較大突破的軟件產品,首次發布并處于市場推廣初期的軟件產品,不包括研制單位開發僅限于自用的軟件和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
第二章?認定范圍和申報條件: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了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范圍、申報企業條件、申報產品條件。
1、認定范圍?;A軟件、工業軟件、嵌入式軟件、新興技術軟件(含平臺軟件)、重點行業應用軟件、信息安全軟件、信創軟件等七大軟件領域。
2、申報企業條件。為依法設立的企業,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符合產業發展導向,具有較強的軟件產品研發能力,良好的技術研發人才隊伍和軟件升級服務,已注冊登錄工信部運行監測系統并按時填報數據。
3、申報產品條件。一是知識產權明晰。申請單位在國內外依法擁有申請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產權糾紛。申報首版次軟件產品時間距產品取得該軟件著作權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軟件著作權證書登記的軟件產品主版本號為1.0。二是技術水平先進。同類產品中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及以上,市場前景較好;產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術領先優勢;填補國內省內空白、打破市場壟斷;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被列為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示范項目。三是性能質量可靠。產品通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通過省級及以上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需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明;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四是獲得市場認可。產品已經交付且實現市場化,該軟件產品取得軟件著作權證書以后的累計銷售(服務)金額、銷售(服務)合同、發票日期須在著作權證書獲取日期之后。
第三章?申報和認定程序:第八條明確了申報材料要求。通過附件形式提供了申報材料模板,企業須提供甘肅省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第九至第十一條,明確了申報認定程序。申報單位按照屬地原則,自愿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門申報,按要求提交認定申請。市州工信局負責對轄區申報材料初審和推薦。省工信廳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評定機構按照材料審查、實地核查開展評審。將符合產品向社會公示。第十二條明確了對認定的首版次軟件產品的支持方式,采取先認后補方式,對經認定公示后的產品,按不超過認定后第一年度產品銷售合同金額的20%予以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加大對底層和源頭技術取得突破、具有較強自主可控能力、提升軟件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的首版次基礎軟件或工業軟件支持力度,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第十三條明確了責任追究相關內容。
第四章?附則:第十四條,《管理辦法》由省工信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