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財經一〔2016〕182號
省級有關單位、各市州財政局、工信委、科技局、發展改革委、工商局:
為規范甘肅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運作,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甘肅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設立方案的批復》(甘政函〔2016〕48號),省財政廳、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工商局聯合制定了《甘肅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甘肅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
【PDF版】甘肅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pdf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甘肅省科學技術廳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