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辦發〔2024〕54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劃分天水市聲環境功能區的通知
秦州區、麥積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依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天水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結合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現狀及發展規劃,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全市聲環境功能區重新調整劃分。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區劃范圍
覆蓋《天水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中確定的開發邊界,包括中梁機場劃定的部分工業用地,不包括中梁機場工業用地以外的其他機場用地(0.3平方公里,機場周圍區域受飛機通過噪聲的影響不適用本通知),區劃面積133.25平方公里。
二、區劃分類
本次天水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類型包括1、2、3、4類(含4a類、4b類),無符合劃分為0類聲功能區條件的區域。其中,一類區6個、二類區10個、三類區6個,4類區為城市交通干線及鐵路干線兩側一定范圍。
(一)一類區。總占地面積6.96km2,占總區劃面積的5.2%。噪聲排放限值: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1)I-1-01區域。秦州區七里墩橋洞以東,羅峪溝以西,羲皇大道以南,用地規劃邊界以北,面積1.37km2。
(2)I-1-02區域。西起秦州區藉口鎮職教園區規劃路,東至太京鎮張家咀村,規劃北山快速路以南,藉河左岸規劃城市次干路以北,面積0.72km2。
(3)I-1-03區域。天水市第三人民醫院以西,太京鎮趙家崖村以東,藉水北路一線以北,城鎮規劃邊界以南,面積0.88km2。
(4)I-1-04區域。秦州區老君廟、鴻泰家園以南,新華門小學(紅山校區)以北(太京鎮與天水郡街道行政邊界),南溝河兩岸東、西規劃邊界,面積0.94km2。
(5)I-2-05區域。麥積區水眼寨村(包括水眼寨村)以東,渭河峽口段西岸河堤以西,成紀大道東路以北,城鎮開發邊界線以南,面積1.61km2。
(6)I-2-06區域。麥積區花牛鎮鄧家莊村以西,成紀大道東路、成紀大道中路以北,秦州區玉泉鎮閆河村規劃邊界以東,規劃北山快速路以南,面積1.44km2。
(二)二類區。總占地面積為87.55km2,占總區劃面積的65.7%。噪聲排放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1)Ⅱ-1-01區域。玉泉鎮閆河村以西,天水市第三人民醫院以東(包括中梁鎮規劃居住用地、羅玉河片區規劃用地),成紀大道中路—藉河北路以北,城市規劃邊界以南,面積10.51km2。
(2)Ⅱ-1-02區域。成紀大道—羅峪溝一線以西,南溝河以東,藉河以南,羲皇大道中路—城市規劃邊界以北,面積6.62km2。
(3)Ⅱ-1-03區域。皂郊鎮下寨子村至皂郊鎮城市規劃邊界線以西,城市規劃邊界線、南溝河以東,新華門小學(紅山校區)以南,皂郊鎮規劃邊界線以北,面積2.3km2。
(4)Ⅱ-1-04區域。南溝河以西,藉口鎮城市規劃邊界以東,藉河以南,城市規劃邊界線以北,面積14.0km2。
(5)Ⅱ-1-05區域。太京鎮趙家崖村以西,川口村以東,藉河以北,城市規劃邊界以南,面積1.94km2。
(6)Ⅱ-2-06區域(東柯河片區)。東柯河規劃范圍東西兩側,天水長城果汁廠以南,麥積鎮街亭村以北,面積2.75km2。
(7)Ⅱ-2-07區域(社棠園區)。牛頭河以東,社棠鎮劉家窯村以西,隴海鐵路以北,城市用地規劃邊界以南,面積4.05km2。
(8)Ⅱ-2-08區域。牛頭河以西,渭河以東,成紀大道東路以北,城市規劃邊界以南,面積5.75km2。
(9)Ⅱ-2-09區域。G310以南,羲皇大道及城市規劃邊界以北,渭河以西,成紀大道—羅峪溝一線(包括潁川河、羅峪溝片區規劃邊界)以東,面積28.0km2。
(10)Ⅱ-2-010區域(三陽川片區)。G247以東,S531以西,渭河以南,規劃陸港大道以北,面積11.63km2。
(三)三類區。總占地面積23.06km2,占總區劃面積的17.3%。噪聲排放限值: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1)Ⅲ-1-01區域(秦州區關子鎮甘肅建投天水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西起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西側耕地(城鎮規劃邊界),東至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東側,北至藉河,南至G310,面積0.38km2;西起藉口鎮中靈村,東至甘肅建投天水裝配式建筑產業園東側,北至G30連霍高速,南至G310南側部分區域,面積0.67km2。
(2)Ⅲ-1-02區域(秦州區暖和灣工業區)。南溝河以東,城鎮規劃邊界以西,新華門小學(紅山校區)以南(太京鎮與天水郡街道行政邊界),天水鐵塔廠以北,面積1.95km2。
(3)Ⅲ-1-03區域(中梁鎮片區)。西起中梁機場規劃工業用地,東至S531線規劃倉儲用地,南北兩側以S531線規劃用地邊界為界,面積0.56km2。
(4)Ⅲ-2-04區域(三陽川片區)。G247以東,平綿高速以西,甘麥公路以北,S207舊路以南(不包括麥積康寧醫院以西區域規劃辦公用地),面積1.28km2;西起規劃中灘至秦州快速路,東至渭南鎮劉家山,規劃環城南路以北,陸港大道以南,面積3.5km2;西起渭南鎮馬咀村,東至渭南鎮毛家底村,規劃環城南路以北,甘麥公路—渭河右岸規劃城市次干路以南,面積3.42km2;西起寶蘭客專鐵路線,東、北、南至葫蘆河(不包括規劃綠地),面積2.0km2;西起寶蘭客專西側150米,東至麥積區石佛鎮峪口村西北,佛鎮峪口村西北,南至葫蘆河,北至城市規劃邊界,面積3.0km2。
(5)Ⅲ-2-05區域(麥積區社棠園區)。牛頭河至渭河一線以東,星火渭河大橋至別川河一線以西,社棠鎮劉堯村規劃工業用地至隴海鐵路以南,渭河以北,面積3.07km2。
渭河右岸渭水路以南,伯陽鎮花南村、南崖村城市規劃邊界以北,馬跑泉鎮柳巷村規劃倉儲用地以東,天水晉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廠區(城鎮開發邊界)以西,面積2.0km2。
(6)Ⅲ-2-06區域(麥積區東柯河片區)。西起麥積區馬跑泉鎮Y631線,東至城市規劃邊界自然山體,馬跑泉鎮孫家坡村、石咀村以南,長城果汁廠以北區域,面積1.23km2。
(四)四類區。包括4a類功能區和4b類功能區。
(1)4a類功能區。總占地面積15.32km2,占總區劃面積的11.5%。噪聲排放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
將交通干線邊界外一定距離內的區域劃分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的確定方法如下:
①相鄰區域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50m±5m;
②相鄰區域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35m±5m;
③相鄰區域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20m±5m。
當臨街建筑高于三層樓以上(含三層)時,將臨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線一側至交通干線邊界線的區域定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4a類功能區適用范圍為秦州大道、雙橋中路、藉水北路、藉河南路、解放路、瀛池路、民主西路、環城北路、泉湖路、潁川河西路、羲皇大道、成紀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
(2)4b類功能區。總占地面積0.36km2,占總區劃面積的0.3%。噪聲排放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60分貝。
將鐵路干線邊界外一定距離內的區域劃分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的確定方法如下:
①相鄰區域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50m;
②相鄰區域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35m;
③相鄰區域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20m。
當臨街建筑高于三層樓以上(含三層)時,將臨街建筑面向鐵路干線一側至交通干線邊界線的區域定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
4b類聲環境功能區適用范圍主要為隴海鐵路和寶蘭高鐵天水段火車站及鐵路干線邊界外一定距離內的區域。
(五)其他說明
(1)位于工業區規劃范圍劃定為3類區的,在下列情況下執行2類區標準:
①規劃為工業用地,但尚未開發建設且仍有敏感目標的區域;
②現狀為學校、醫院、住宅、機關、公園等噪聲敏感區。
(2)交通干線建設規劃未實施前應按照當前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管理,規劃實施后實時調整為4a類區。
(3)1類區、2類區、3類區劃分的區域中包括4a類區的執行4a類區標準。
(4)各聲環境功能區內的建筑工地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5)鄉村聲環境功能的規定。
①位于鄉村的康復療養區執行0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②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工業活動較多的村莊以及有交通干線經過的村莊(指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以外的地區)可局部或全部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③集鎮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④獨立于村莊、集鎮之外的工業、倉儲集中區執行3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⑤位于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6)未明確聲環境類別的區域(含交通線路、場站等),由市生態環境局按《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等規定,結合實際管理工作確定適用的聲環境質量要求。
三、管理要求
(一)嚴格落實噪聲標準。聲環境功能區劃范圍內所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應嚴格遵守噪聲相關排放標準要求。市生態環境局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對超標排放的噪聲源限期整改,持續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
(二)強化噪聲污染防治。積極推動工業企業、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等重點領域噪聲污染治理,提升功能區聲環境質量。嚴格執行聲環境功能區環境準入,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對聲環境質量的影響,對可能產生噪聲與振動的影響進行評估,積極采取噪聲污染防治對策措施。
(三)開展噪聲防治宣傳。采取多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噪聲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等知識。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及時報道聲環境質量狀況和噪聲污染防治情況,公開曝光噪聲擾民等違法違規行為,動員全社會參與噪聲污染防治,共同維護文明和諧、安寧有序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環境。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