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023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23-01-17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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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運管局在天水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管理,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政策法規、運政執法、發展規劃和行業技術規范、標準的制定、組織及實施;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管;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運輸場站、維修檢測、駕駛員培訓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設與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人員崗位培訓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簡稱天水市運管局)為天水市交通運輸局下屬的正縣級事業單位,全市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業務受市交通運輸局、甘肅省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監督指導,人員編制由天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管理,經費由市級財政供給。天水市運管局內設職能科室14個(辦公室,財務資產科,機務維修科,運政管理科,道路運輸科,城市運輸科,稽查大隊,安全管理科,規劃建設科,駕培科,物流管理科,統計與運價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法規宣傳科)。 市編委核定我局事業編制80人,目前實有69人,其中:縣級干部4人(市局機關領導職務4人);正科級10人、副科級15人,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8人,技師7人;科員23人。退休人員24人,其中:正科級6人,副科級2人,科員8人,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3人,技師3人。 三、2023年度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一)2023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1.06億。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6億。與2021年預算相比增加了2264.44萬元,增加2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財政撥款項目資金較去年增加。 (二)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0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億,基金預算撥款0元。與2022年預算相比增加了2264.44萬元,增加2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財政撥款項目資金較去年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56.2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79.95萬元,公用經費76.33萬元。與2022年增加了300.45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較去年增加。 2.項目支出 (一)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3年項目支出96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600萬元。與2022年預算相比增加1964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較去年增加。 (二)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23年項目支出9600萬元。其中出租車動態監管平臺運行經費100萬元,公交企業社會福利補貼7000萬元,公交運營車輛定額補貼2500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3.68萬元。 2. 衛生健康支出46.10萬元。 3.交通運輸支出1.045億。 4.住房保障支出57.53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3年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 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2年相比無變化。 (二)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4萬元,與2022年預算相比較無變化。 (三) 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2年預算相比較無變化。 (四)培訓費7.2萬元,與2022年預算相比增加5.5萬元。 (五)會議費0萬元,與2022年相比無變化。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 機關運行經費0萬元,2023年我單位是事業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 (二) 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7.67萬元。 (三)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3年度,我單位資產總額為487.71萬元,其中:公務車輛2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單價0臺(套)。 (四)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2023年預算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600萬元。其中:組織自評項目3個,涉及9600萬元,占部門預算安排總額的100%。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天水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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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出租車動態監管平臺運行經費.xlsx】 附件【公交企業社會福利補貼.xlsx】 附件【004部門預算公開表.xlsx】 附件【公交運營車輛定額補貼.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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