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水市地方海事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對全市轄區內水域(包括公園水域、水庫水域)、船舶運營實施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二)機構設置情況
經2012年8月6日市編委會議研究同意,成立天水市地方海事局,為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隸屬市交通運輸局,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實有人數4名。
二、天水市地方海事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2019年度,收入總計為48.32萬元,2019年度初結轉和結余0.58萬元。較2018年度決算數據減少4.03萬元,減少8.34%,主要是減少外聘駕駛員工資在項目經費扣減。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地方海事局支出為48.3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萬元,占80%;項目支出10萬元,占20%;經營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地方海事局財政撥款收入總計48.3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03萬元,減少8.3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8.3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地方海事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48.3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03萬元,減少8.34%;完成年初預算1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8.32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34.3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2.53萬元、津貼補貼9.57萬元、獎金1.07萬元。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萬元,主要包括獎勵金8.01萬元。
3.商品和服務支出4.0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04萬元、差旅費0.69萬元、工會經費0.27萬元、郵電費0.0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1、其他費0.58萬元、福利費0.28萬元、。
五、2019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9年我單位無“三公經費”預算。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無公務接待費。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共計4.01萬元。其中辦公費1.04萬元、差旅費0.69萬元、工會經費0.27萬元、郵電費0.0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1、其他費0.58萬元、福利費0.28萬元。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政府采購支出0.7萬元 ,與上年相比增加100%,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19年度,我單位資產總額為70.4萬元,其中:海事執法車輛1輛,單價19.5萬元。
九、預算績效情況
為認真做好年度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根據市財政局相關工作要求,我局積極組織項目實施人員和財務管理人員對10萬元的海事安全監管和海事“三化”建設專項資金進行了績效評價工作。
(一)項目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近年來,市政府大力推進旅游事業發展,轄區內各水域觀賞、餐飲和娛樂型船舶投放數量逐年增加,水上安全監管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為進一步做好全市水上安全生產監管和水上娛樂事業安全生產助推旅游市場發展,我局根據三定方案,立足本職工作,積極協調取得10萬元的項目資金來用于推進全市海事日常安全監管工作。
2.項目實施情況
2019年根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水上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積極落實市委市政府、省水運局、市交通運輸局相關安全生產文件會議精神,共印刷1000余冊安全生產和海事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冊,組織開展了5次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購置了130件救生設備,切實保障了轄區水上安全生產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實現了全年度水上安全生產零事故的總目標。
3.經費來源和使用情況
市級財政撥付10萬元專項資金,全部按照相關批復文件合理利用,全年度共支出項目資金10萬元,用于轄區水上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日常支出。
(二)項目績效目標:
通過對財政項目資金支出進行績效評價,了解掌握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及項目實施績效,總結項目管理經驗,完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不斷提高財政支出決策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項目實施情況分析:
2019年為進一步抓好全市水上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市地方海事局向市財政局申請1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海事日常安全監管支出和執法車輛駕駛員工資發放。市財政將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于年初一次性下撥10萬元于財政零余額專戶,資金下達后局領導主持召開局常務會議,就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研究討論形成會議紀要上報主管部門。資金通過單位零余額賬戶嚴格執行財政管理制度,嚴格支出計劃審批手續,先后召開項目實施專題研討會,會議決定由單位主要領導總體負責項目的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提出項目實施過程和細則,報主要負責人審批。一年來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局的監督和管理下順利完成總體目標,共組織安全檢查5次,印刷安全生產宣傳冊和海事相關法律法規、條例1000余冊,購進救生設備130件。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