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幼兒園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 ||||||||||||||||||||||||||||||||||||||||||||||||||||
| 2023-01-16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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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幼兒園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幼兒園是天水市教育局直屬的教育事業單位,開展對3-6歲學齡前幼兒的保育教育工作,辦學形式為日托制,是甘肅省省級示范幼兒園,資金來源為財政補助收入,保教費收入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遵照教育方針和保教工作的客觀規律,采用科學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將人、財、物等各因素合理組織,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優質高效的實現《幼兒園規程》、《幼兒園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所規定的幼兒培養目標和幼兒園各項工作任務,總園有21個幼兒班,在園幼兒人數920名,分園將于2023年8月份投入使用,秋季學期開設7個班,在園幼兒320人。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幼兒園設有辦公室、保教室、財務室、保健室、伙管室、資產管理室。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預算6545.48萬元,比2022年6068.09萬元,增加477.39萬元,增長7.8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545.48萬元,比2022年6068.09萬元,增加477.39萬元,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員類工資、社保、養老、公積金等經費增加;二是增加天水市幼兒園分園項目建設資金。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預算6545.48萬元,比2022年支出預算6068.09萬元,增加477.39萬元,增長7.88%。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433.9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75.72萬元,公用經費58.2萬元。比2022年基本支出1015.18萬元增加418.74萬元,增加41.28%,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員類工資、社保、養老、公積金等經費增加所致。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3年項目支出5111.56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58.65萬元,增長1.1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幼兒園分園將于2023年8月份投入使用,生均公用經費和非稅收入安排的公用經費相應增加。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天水市幼兒園分園建設項目5000萬元,生均公用經費59.4萬元,非稅收入安排的公用經費52.16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教育支出6307.21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6.48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53.51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68.28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3年本單位計劃征收學前教育幼兒保教費192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幼兒園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萬元,比2022年增減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二)培訓費 培訓費8.53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3.87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相應增加培訓預算經費。 (三)會議費 無會議費 (四)機關運行費 無機關運行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天水市幼兒園政府采購預算500.33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天水市幼兒園房屋面積6656.97平方米,賬面原值3061.82萬元,賬面凈值2607.10萬元;車輛1輛,賬面原值13.35萬元,賬面凈值0萬元。 (三)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2023年4個特定目標類項目已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報審并通過市財政績效管理部門審核。具體績效目標詳見預算公開附表。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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