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 | ||||||||||||||||||||||||||||||||||||||||||||||||||||||
| 2022-01-20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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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xiàn)將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為市教育局直屬的一所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創(chuàng)建于1982年,1986年正式建成。學校主要承擔對全市三類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義務教育和職業(yè)高中教育,發(fā)揮著對普校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的骨干示范作用。 二、機構(gòu)設置 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是天水市教育局直屬的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學校下設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生活處、安管辦等職能處室。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預算1680.10萬元,比2021年1646.83萬元,增加33.27萬元,增長2.0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680.10萬元,比2021年1646.83萬元,增加33.27萬元,增加的原因:一是落實事業(yè)單位職工工資、社保公積金提標;二是增加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操場提升改造項目經(jīng)費。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預算1680.10萬元,比2021年支出預算1646.83萬元,增加33.27萬元,增長2.02%。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466.60萬元,其中人員經(jīng)費1358.91萬元,公用經(jīng)費107.52萬元。比2021年基本支出1433.03萬元增加33.57萬元,增加2.3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員類工資、社保、養(yǎng)老、公積金等經(jīng)費增加所致。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2年項目支出213.50萬元,比2021年項目支出213.80萬元減少0.30萬元,減少0.1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特教學校學習用品購置及交通費補助金費較上年較少0.30萬元。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涉密項目不公開) 2022年項目支出213.50萬元,其中:(D)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提升改造操場項目198萬元,特教學校學習用品購置及交通費補助15.50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教育支出1376.20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39.50萬元。 3.住房保障支出95.90萬元。 4.衛(wèi)生健康支出68.50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2年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2年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jīng)費 2022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7.98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jīng)費7.58萬元增加0.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二)培訓費 培訓費7.98萬元,比2021年培訓費7.58萬元增加0.40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單位人數(shù)增加,相應增加培訓預算經(jīng)費。 (三)會議費 會議費0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四)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0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減0萬元,無變化。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73.006萬元。 (二)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房屋面積22396.53平方米,賬面原值6642.29萬元,賬面凈值6395.15萬元;車輛1輛,賬面原值19.13萬元,賬面凈值18.93萬元。 (三)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我單位2022年1個人員類項目績效評價項目、1個運轉(zhuǎn)類公用經(jīng)費項目、1個其他運轉(zhuǎn)類項目、1個特定目標類項目已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報審并通過市財政績效管理部門審核。具體績效目標詳見預算公開附表。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zhuǎn),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fā)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4.“三公”經(jīng)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jīng)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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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水市特殊教育學校2022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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