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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20230628-09535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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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 2021-08-03
天水市科學技術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密切與科技領軍人才的聯系,充分發揮和調動科技領軍人才在全市科技創新事業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經市科技局黨組研究,決定建立健全市科技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制度。
第二條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的基本要求是 :堅持尊重知識、尊重勞動、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原則,加強聯系,強化服務,營造氛圍,充分調動和發揮人才作用。
第三條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在局黨組領導下,由辦公室負責日常聯系服務、管理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第四條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的推薦范圍,包括在行政區劃內各種隸屬關系、各種經濟性質的企事業單位、經濟社會組織。
第五條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的推薦對象:在科技創新領域有重大貢獻、突出業績或重大創新成果,并且得到國際、國內或省內同行公認的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人才、高技能技工人才、農村科技實用人才等。
第六條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的推薦遴選工作,堅持以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為主要標準。推薦人選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具有嚴謹求實、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3、能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業務精通,實績突出,能積極為科技創新事業做貢獻。
第七條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的科技領軍人才的推薦遴選工作,每三年進行一次。推薦遴選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進行,由各級組織負責推薦。局黨組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察、評價遴選,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市委批準。
第八條堅持以人為本,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科技領軍人才也可由本人書面向市委組織部自薦,經考察確實符合條件的,可納入聯系對象。
第九條領導班子成員根據自己分管的工作,聯系2-3名科技領軍人才。主要內容是:
1、經常了解聯系對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積極幫助解決聯系對象的實際困難。
2、經常向聯系對象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介紹我市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以及實施科技創新強市戰略的情況。
3、經常聽取聯系對象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及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他們反映的帶有普遍性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研究處理。
4、關心和幫助聯系對象又好又快的成長進步,促其盡快成為本行業、本領域的骨干力量和領軍人才。通過廣泛聯系和影響帶動,把各類優秀人才團結和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十條領導班子成員采取走訪、慰問、會議、信函、座談等形式,與聯系對象保持經常性聯系。
第十一條動態管理制度。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的科技領軍人才,由辦公室建檔管理,期限為三年,管理期滿后仍符合本《制度》規定條件的,可再次推薦。對違背職業道德、工作業績不突出、因個人責任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犯有嚴重錯誤受到黨紀、行政處分以及受到刑事處罰者,取消其資格。
第十二條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聯系對象工作調動、職務調整、取得重大成果(獎勵)、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和重大傷病等事項,應及時向局黨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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