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引號: 20230628-095430-954
- 主題分類:
- 發文機關: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1-08-04
天水市科學技術局計算機軟件資產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局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計算機軟件包括用于辦公的操作系統、辦公軟件、病毒防護軟件、業務信息系統等軟件。
第四條 局計算機軟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實施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局計算機軟件的購買、安裝、維護、報廢工作,指定專人擔任系統管理員,具體負責軟件的安裝、維護、報廢,協助軟件的購買工作,遵循“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管理責任。局機關工作人員按規定使用分配的軟件,并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使用行為負責。
第二章 軟件的購買
第五條 為提高計算機軟件使用效率,避免重復投資,我局根據實際使用需要,購買、調配計算機軟件,具體管理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
第六條正版軟件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歸口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所有軟件的購買,須綜合考慮成本、費用、效用,從而選擇最合適的軟件,避免資源浪費。
第七條軟件購買流程:(一)各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在編制第二年預算時,將軟件購買項目列入經費使用計劃當中,與預算一同交辦公室審核。
(二)各科室在購買軟件之前,必須提出申請表,經局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詳見附件 1)。總額不高于 5000元的,必須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總額高于 5000元而低于 l0000元的,必須經局長審批;總額超過 10000元的,必須通過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
(三)申請批準后,由辦公室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進行軟件采購。對于涉及金額超過采購限額標準的實施集中采購,未達到標準的實施協議采購。
(四)軟件采購回來后,辦公室負責填寫領用單(詳見附件 2),對新軟件進行登記,然后交相關工作人員簽名領用。
第八條 購買的計算機辦公設備必須符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的要求,操作系統版本必須符合實際工作需求;更新計算機操作系統以及辦公軟件、殺毒軟件必須使用正版產品;購買、更換計算機辦公設備必須同時安排必要的軟件購置資金。
第九條申請購買的正版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一)軟件的版權存在爭議,未有最終司法判決的。
(二)軟件含有計算機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計算機系統或其它辦公設備安全的。
(四)申請購買的軟件的版本為試用版、測試版、體驗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明顯過低,不能滿足辦公需要的。
(五)不符合我國軟件標準或不適合在局計算機操作系統運行的。
第十條 遇突發事件或重大活動需購買軟件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 軟件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自覺使用正版軟件,且不得從事下列涉嫌盜版行為: (一)在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對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進行復制、再分發。(二)擅自或要求他人安裝盜版軟件并使用。(三)超越授權許可的要求擴大軟件的安裝范圍。(四)故意規避或者破壞軟件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著作權而采用的技術措施。(五)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計算機軟件權利管理的信息。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統籌正版軟件的管理,正版軟件作為固定資產,并實行臺賬管理,即對各類正版軟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軟件名稱、版本、來源類型、許可證 (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及使用情況等(登記表詳見附件3)。軟件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等資料統一由辦公室保管、分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負責管理自己使用的軟件,不隨意下載、安裝、更換軟件,定期檢查、清除辦公計算機中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軟件。
第十四條 各科室每季度,辦公室每半年對辦公電腦進行檢查,及時卸載隨意下載、安裝、更換的軟件。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五條對隨意下載、安裝、使用非正式授權軟件的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第十六條因使用盜版軟件而引起糾紛或訴訟,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致使單位承擔法律責任的,按 “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七條各科室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局辦公室負責對各科室使用正版軟件情況進行考核。考核采取書面審查形式,綜合定期抽查和年終考核情況形成年度考核結果。考核按照評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對于被評為“不合格”的科室,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相關責任人要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要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無障礙閱讀


甘公網安備 620502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