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18〕5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學技術局,省科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7〕12號)精神,進一步調動和激發全社會的科技資源和科技特派員深入農村基層工作一線,服務精準脫貧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做給農民看,帶著農民干,領著農民賺,推動全省科技創新事業健康發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科學技術廳決定,聯合表彰一批近年來在我省科技特派員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優秀科技特派員、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創新引領、示范帶動、弘揚正氣,傳播正能量,努力營造全省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范圍和名額
(一)評選表彰范圍
1.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含法人科技特派員)評選范圍:近10年來全省各級科技管理部門選派的科技特派員(自然人、法人)。
2.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范圍:全省各級科技管理系統負責科技特派員工作的部門(單位)。
3.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工作者范圍:全省各級科技管理系統負責科技特派員工作的管理人員(須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二)評選表彰名額
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80名(含法人科技特派員),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 工作先進集體30個,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工作者20名。
二、評選條件
(一)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積極進取,服務基層,具有較強的開拓精神和奉獻精神。
2.從事科技特派員工作兩年以上(含兩年)。
3.領辦、創辦、合辦、協辦經濟實體,或創辦經濟合作組織、專業協會或流通組織,較好地解決了生產技術難題、產品銷售問題,輻射帶動效果顯著。
4.以項目支撐、資金入股、技術參股、技術承包等形式,與企業、園區(基地)或種植、養殖大戶等結成利益共同體,實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利益機制,實現“雙贏”。
5.在科技扶貧創業和服務過程中,積極開展農民技術培訓或為企業培養技術和管理人才,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作用。
6.體制內選派的自然人科技特派員:原則上近5年內至少獲得1次年度考核優秀或獲得本部門及以上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等其他相當表彰獎勵;且3年內未發生違法違紀問題。體制外自然人科技特派員:沒有違反衛生計生等部門的政策,且3年內未發生違法違紀問題。法人科技特派員:近5年內合法經營、照章納稅、無偷稅漏稅、環保、安全生產等方面的不良記錄。
(二)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全省科技特派員工作縣(市、區)主要推動部門或實施單位。縣(市、區)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科技特派員工作,建立了各部門協調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各級科技特派員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積極選派科技特派員到受援地精準扶貧、創新創業,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綜合協調能力,為科技特派員制度深入推行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社會環境和支撐條件,為科技特派員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創新創業服務、為扶貧脫貧提供智力支撐方面搭建宣傳、金融、信息、培訓等專業服務平臺,科技特派員工作在提高農牧民科學素養,增收致富,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2.全省科技特派員工作市級組織管理單位。市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科技特派員工作,建立了多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制定了全市科技特派員工作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等;市級財政設立專門資金支持科技特派員創業與服務工作;科技特派員工作組織、經費、人員、任務、措施到位,在隊伍建設、能力培訓、項目支持、政策保障、資源整合、輿論宣傳、表彰獎勵等方面力度較大,工作成效顯著。
3.3年內本單位未發生違法違紀問題。
(三)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省、市有關科技特派員工作的文件精神,積極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按時完成科技特派員選派和入駐任務。
2.積極協助科技特派員根據派駐單位實際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確定科技項目、并制訂具體實施計劃,幫助科技特派員完成科技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保障專項經費合理使用。
3.關心和支持科技特派員工作,為科技特派員工作牽線搭橋、幫助科技特派員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主要問題,使他們安心科技特派員工作。
4.從事本單位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至少兩年以上;原則上近5年內至少獲得1次年度考核優秀或獲得本部門及以上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等其他相當表彰獎勵;且3年內未發生違法違紀問題。
三、評選程序
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城鄉統籌、面向基層、廣泛參與的原則,逐級審核推薦。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市州和全省范圍內進行3次公示。
(一)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擬推薦的先進集體由具有管理權限的上級部門進行公示,擬推薦的先進個人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本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擬推薦的先進個人,須在本單位進行民主測評,征求干部管理、紀檢監察和衛生計生等部門的意見,征求意見工作由推薦單位統一組織辦理,不得由推薦對象自行征求意見。
(二)擬推薦對象按管理權限報所在地人社、科技管理部門自下而上逐級推薦、上報。市(州)人社局、科技局應聯合成立評選推薦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就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事跡等進行審核,并在本地區范圍內對擬推薦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形成推薦工作報告,聯合行文上報全省科技管理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省科技管理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復審,提出擬表彰對象名單,并在全省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全省科技管理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重點向工作一線的單位和個人傾斜。副廳局級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一般應推薦科級及以下干部,處級干部人數控制在個人表彰總數的15%以內;重點向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地方和崗位上的同志傾斜。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具有高級職稱且繼續從事科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科研人員身份參評。各市州若選派過“土專家”“田秀才”等體制外的科技特派員,推薦時則必須有1名體制外科技特派員的推薦人選。不同時推薦集體及其主要負責人為擬推薦對象。
(二)嚴格評選標準。突出功績導向,堅持德績兼備,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作為主要衡量標準,優中選優,確保推薦對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實行自審負責制,所在單位對擬推薦對象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事跡關、廉政關,確保推薦材料的真實性,杜絕帶“病”推薦、參評。根據工作需要,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適當方式對擬推薦對象進行實地考察。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所在市(州)、縣(市、區)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和相應的推薦名額。
(三)嚴肅工作紀律。要加強對推薦評選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評選紀律,規范工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杜絕暗箱操作。推薦的法人科技特派員及其負責人,由市(州)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所在地紀檢監察、工商、稅務、審計、環保、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等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并出具有關材料。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發生安全事故和造成嚴重職業危害,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的企業,其負責人不參加評選。對在推薦評選和表彰工作中有嚴重瀆職或弄虛作假、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已受表彰的集體或個人,如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撤銷其所獲榮譽,并收回獎牌、證書。
(四)精心組織實施。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是全省近萬名科技特派員中的優秀代表。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是做好全省科技特派員工作,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的踐行者、組織者。各推薦單位要堅持貼近基層、貼近群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強策劃,精心實施,確保評選表彰活動公平公正,評出立得住、有影響的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要注重運用組織渠道、主流媒體、新媒體等傳播手段,廣泛宣傳評選活動的目的、意義以及實施步驟,擴大活動的影響力。
五、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學技術廳聯合進行表彰。對評選出的“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頒發獎牌、榮譽證書;對評選出的“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工作者”,頒發獎章、榮譽證書。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組成甘肅省科技特派員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決定評選表彰工作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名單見附件1)。
七、進度安排
請各市(州)評選機構于1月22日前將評選工作聯系表(附件2)報送甘肅省科技特派員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其他材料請務必于2月10日前上報。紙質材料1式3份以A4 紙打印加蓋公章(表內事跡控制在1500字以內)郵寄或送達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713室,電子版發送指定郵箱(2141946815@QQ.com)。各市州評選推薦機構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表格格式,確保工作進度,按時、保質、按名額統一報送本系統推薦材料,過時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報送材料包括:(一)推薦報告:推薦報告必須以人社局、科技局聯合行文上報,內容包括推薦審核工作組織情況、征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及公示結果、考察情況、推薦意見等。(二)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14)(三)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自然人)材料:推薦審批表(附件4、5)、征求意見表(附件9、10)、公示材料原件、1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個人工作照或生活照片2張(附電子版);(四)全省優秀科技特派員(法人)材料:推薦審批表(附件6)、企業征求意見表(附件11、12)、公示材料原件,1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集體工作照或活動照片2張(附電子版);(五)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材料:推薦審批表(附件7)、公示材料原件、1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集體工作照或活動照片2張(附電子版);(六)全省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先進工作者材料:推薦審批表(附件8)、個人征求意見表(附件13)、公示材料原件、1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個人工作照或生活照片2張(附電子版)。
聯 系 人:蘇積德 潘益綱
聯系電話:0931-8834614
傳真號碼:0931-8833100
電子郵箱:2141946815@qq.com
通訊地址:蘭州市慶陽路166號省科技廳713室
郵政編碼:730030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科技廳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關于評選表彰全省科技特派員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