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社函〔2021〕64號
各市州科技局、黨委宣傳部,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持引領我省文化產業轉型升級和非物質文化保護高質量發展,按照《甘肅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暨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創新坊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甘科社發〔2020〕12號)有關要求,省科技廳將會同省委宣傳部開展我省2021年度甘肅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暨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創新坊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和條件
本次申報分為文化和科技融合基地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創新坊兩大類,其中基地又分為集聚類和單體類示范基地兩小類。兩類基地和創新坊的申報應分別具備《甘肅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暨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創新坊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所規定的條件。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集聚類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肅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表(集聚類)》(附件1);
2.基地入駐企業情況表(附件3);
3.申報書(包括基地區域邊界范圍圖、空間和功能布局、產業基礎、近三年來文化科技融合情況、效益分析、配套公共服務情況、管理機構情況及管理制度等)及相關佐證材料;
4.基地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包括發展定位、主要目標、優勢行業、重點任務、具體舉措、預期效益、文化科技應用推廣、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等)。
(二)申報單體類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肅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表(單體類)》(附件2);
2.申報書(包括主要產品和服務介紹、管理制度和組織架構、近三年來社會和經濟效益分析;主營業務在本行業或本領域內的地位、示范帶動作用及品牌影響力情況;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推廣應用效果分析;創新能力分析等)及相關佐證材料;
3.基地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包括發展定位、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具體舉措、預期效益、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展情況、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效、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等);
4.基地為企業的,應提供以下材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如企業登記模式為三證合一,則僅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最近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開戶銀行開具的企業信用狀況的資信證明;稅務部門提供的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5.基地為事業單位的,應提供以下材料: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如事業單位登記模式為三證合一,則僅提交事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最近2年的年度財務報告。
以上材料屬復印件的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報送時需將原件提交市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核驗。需同時報送所有申報材料的電子版光盤。
(三)申報創新坊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肅省非物質文化傳承保護創新坊申報表》;
2.申報書(內容包括傳承譜系學習與實踐經歷,技藝特點,個人成就,授徒傳藝情況,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情況(展演、宣傳、講座等),為該項目保護傳承創新所做的其他貢獻等 ;
3.其他材料:體現有關申請人或被推薦人成就的證明原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說明申請人或被推薦人代表性的文字、圖片及照片(電子版文件名須附文字說明及攝影者或版權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資料等。
三、申報程序
1.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及電子版光盤)報送至所在市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由所在市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黨委宣傳部門進行審核,并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出具推薦函并填寫推薦表(附件5),于5月20日前統一報送省科技廳社發處。
2.省科技廳會同省委宣傳部組織專家進行統一答辯評審和現場考察,確定擬認定省級示范基地和創新坊名單;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省科技廳相關會議研究后,授予“甘肅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甘肅省非物質文化傳承保護創新坊”牌子。
四、聯系方式
1.省科技廳社發處
聯系人:黨玉洲 聯系電話:0931-8882073
2.省委宣傳部文改辦
聯系人:張海峰 聯系電話:0931-8928232
附件:
1.甘肅省文化科技融合基地申報表 集聚類.doc
2. 基地入住企業登記表.doc
3.單體類甘肅文化科技融合基地申報表.doc
4.基地申報推薦表.doc
5. 創新坊申報表.docx
6.
甘肅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暨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創新坊認定管理辦法(試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