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 ||||||||||||
| 2019-09-17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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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是天水市委、市政府、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上有關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旅游發展的相關政策、法規,組織制定和落實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制度,維護景區旅游秩序,保障游覽安全,依法在景區內行使相關行政管理權,聯合市區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2、建立健全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對重要景觀進行調查、鑒定,并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負責溫泉地熱水的管理和開發利用、仙人崖景區和石門景區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3、負責景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景區旅游開發、村鎮建設等景區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工作,參與景區文物保護、森林公園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 4、負責風景名勝區內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改善景區交通服務設施和游覽條件,依法對風景名勝區內的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和查處違反景區規劃的建設活動。 5、負責景區符合規劃要求的招商引資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審核報批旅游開發投資項目。 6、協調指導省市有關部門設在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協調景區文物、宗教、林業等部門收益分成,負責麥積山地質公園的管理,負責景區經營服務場所的綜合管理,支持和參與景區內農村經濟有關工作。 7、負責景區門票和經營項目的統一管理,負責景區內旅游活動的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負責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價格的提出、報批、公示、執行、監督工作。 8、負責景區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各類爭先創優活動,負責對在核心景區舉辦的重要活動及電視電影拍攝、廣告宣傳等活動的審核;協調市區部門和景區單位,分工負責景區內道路交通燈設施的安全管理。 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是正縣級財政全額事業單位,設辦公室、財務科、規劃建設科、資源保護科、經營管理科、宣傳科6個科室,有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景區執法大隊1個,管委會下屬正科級差額事業單位5個(麥積山管理所、仙人崖管理所、石門管理所、曲溪管理所、旅游接待站)。2018年事業編制人數103名,實有職工107人,退休人員33人,遺囑人員1人,領導職數6人。 二、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為3970.43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9338.83萬元,下降70.2%。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3970.43萬元,為財政預算管理資金,占收入總計的100%。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9293.95萬元,下降70.1%,主要是2017年財政給予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項目建設補助資金1000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2017年度決算數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2017年度決算數0萬元。 4.其他收入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44.88萬元,下降100%,主要是因為2017年度其他收入為以前年度對外投資收回造成。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2017年度決算數0萬元。 6.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支出為3970.43萬元。其中: 我單位支出為3970.43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9293.95萬元,下降70.1%。其中: 基本支出2548.56萬元,占64.2%,較2017年度決算數增加848.81萬元,增長49.9%,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景區管委會上劃麥積區仙人崖文管所和石門文管所23人,按國家規定增加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支出等造成。 項目支出1421.87萬元,占35.8%,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10142.76萬元,下降87.7%,主要是2017年財政給予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項目建設補助資金1000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單位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970.4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9293.95萬元,下降70.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70.4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9278.95萬元,下降70.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5萬元,下降100%。原因:2017年市旅游發展基金15萬元撥款。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3970.4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9293.95萬元,下降70.1%;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8年大景區管委會上劃麥積區仙人崖文管所和石門文管所23人,按國家規定增加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支出。其中: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7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人員工資時從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撥給我單位。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9.84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退休費等,完成年初預算5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8年5月開始,退休人員工資全部轉由社保部門統一發放,退休人員預算未支部分退繳財政造成。 3.城鄉社區支出0.7萬元,主要用于基層黨建陣地建設費用,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財政獎勵我單位補助資金0.7萬元。 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858.02萬元,主要用于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項目建設、世行項目還本付息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景區基礎設施維修維護費增加等造成。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548.56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1204.08萬元,較上年增加226.09萬元,主要是2018年大景區管委會上劃麥積區仙人崖文管所和石門文管所23人,按國家規定增加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支出。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1)工資福利支出。工資福利支出875.41萬元,其中:基本工資412.25萬元,津補貼116.81萬元,獎金28.33萬元,績效工資255.58萬元,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0.39萬元,住房公積金22.05萬元等。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28.67萬元,其中:退休費91.35萬元,撫恤金18.49萬元,生活補助22萬元,獎勵金196.83萬元等。 2.日常公用經費1344.49萬元,較上年增加622.73萬元,主要原因是景區基礎設施維修維護費增加,導致是日常公用經費中維護費科目數據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1)商品和服務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1344.19萬元,其中:辦公費11.12萬元,印刷費0.13萬元,咨詢費140.02萬元,手續費0.22萬元,水費2.18萬元,電費34.6萬元,郵電費0.91萬元,取暖費27.21萬元,物業管理費4.1萬元,差旅費17.47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1.36萬元,維修費456.20萬元,租賃64.16萬元,會議費0.8萬元,培訓費0.25萬元,專用材料費7.2萬元,勞務費437.71萬元,委托業務費36.24萬元,工會經費5.69萬元,福利費6.4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01萬元,稅金及附加費用80.16萬元。(2)資本性支出。資本性支出0.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0.3萬元等。 五、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14萬元,決算11.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81.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加強“三公經費”的日常管理,厲行節約,嚴格壓縮開支,降低費用。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3.48萬元,下降23.4%;減少的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加強公務接待管理,節約公務接待費用開支。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1.36萬元。較上年增加1.36萬元,增長100%,變動原因為:市政府臨時安排我單位參加香港推介會,年終辦理手續時財政沒有資金安排此筆費用,從我單位差旅費中列支此費用,導致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增加。 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織0個,共有0人;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增加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4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10.01萬元,較上年減少3.95萬元,下降28.3%,變動原因為:2018年加強公務用車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派車單,提倡乘坐公共汽車出行,加強日常管理。2018年我單位車均維護費2.5萬元,車均維護費較高的原因是管委會為了加強景區游秩序、旅游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分管景區的領導進入景區的次數增加,加之管委會機關距離各景區路程較遠,管委會車輛使用年限長,車輛存在嚴重老化現象,運行費用和修理維護費用較高。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0.89萬元,下降100%,變動原因為:依據中央八項規定,減少公務接待。 其中,國內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減少100%,減少0.89萬元。國外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下降0%,增加(減少)0萬元,2018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0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我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1.33萬元,比2017年102.17萬元減少0.84萬元,降低0.82 %。主要原因是:管委會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的管控,節儉辦事、壓縮經費開支。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我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8.24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30.12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48.1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顯示,本年度實施的所支出項目均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例如: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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