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 ||||||||||||
| 2020-09-14 作者: 點擊數: | ||||||||||||
|
||||||||||||
|
一、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是天水市委、市政府、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上有關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旅游發展的相關政策、法規,組織制定和落實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制度,維護景區旅游秩序,保障游覽安全,依法在景區內行使相關行政管理權,聯合市區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2、建立健全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對重要景觀進行調查、鑒定,并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負責溫泉地熱水的管理和開發利用、仙人崖景區和石門景區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3、負責景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景區旅游開發、村鎮建設等景區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工作,參與景區文物保護、森林公園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 4、負責風景名勝區內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改善景區交通服務設施和游覽條件,依法對風景名勝區內的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和查處違反景區規劃的建設活動。 5、負責景區符合規劃要求的招商引資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審核報批旅游開發投資項目。 6、協調指導省市有關部門設在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協調景區文物、宗教、林業等部門收益分成,負責麥積山地質公園的管理,負責景區經營服務場所的綜合管理,支持和參與景區內農村經濟有關工作。 7、負責景區門票和經營項目的統一管理,負責景區內旅游活動的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負責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價格的提出、報批、公示、執行、監督工作。 8、負責景區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各類爭先創優活動,負責對在核心景區舉辦的重要活動及電視電影拍攝、廣告宣傳等活動的審核;協調市區部門和景區單位,分工負責景區內道路交通燈設施的安全管理。 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管委會是正縣級財政全額事業單位,設一辦五局和下屬事業單位(六中心),分別是辦公室、規劃建設局、資源保護局、文物宗教局、旅游發展局、綜合執法局,麥積山景區服務中心、仙人崖景區服務中心、石門景區服務中心、曲溪景區服務中心、街亭溫泉景區服務中心、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2019年事業編制人數107名,實有職工108人,退休人員32人,遺囑人員2人,領導職數6人。 二、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收入總計為15066.19萬元,較2018年度決算數據3970.43萬元增加11095.76萬元,增長279.5%。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14257.09萬元,為財政預算管理資金,占收入總計的94.6%。較2018年度決算數增加10286.66萬元,增長259.1%,主要是2019年財政給予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項目建設補助資金8200萬元,地質博物館裝修項目1000萬元,其他項目建設80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09.10萬元,2018年度決算數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化解政府隱性債務資金809.1萬元。 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2018年度決算數0萬元。 4事業收入0萬元,2018年度決算數0萬元。 5.其他收入0萬元,2018年度決算數0萬元。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2018年度決算數0萬元。 7.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支出為15066.19萬元,較2018年度決算數據增加11095.76萬元,增長279.5%。其中: 基本支出1886.69萬元,占12.5%,較2018年度決算數減少661.87萬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勞務費和維修(護)費減少。 項目支出13179.50萬元,占87.5%,較2018年度決算數增加11757.63萬元,增長826.9%,主要是2019年財政給予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項目建設補助資金8200萬元,地質博物館裝修項目1000萬元,其他項目建設80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5066.1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095.76萬元,增長279.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257.0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0286.66萬元,增長259.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0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809.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財政給予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項目建設補助資金8200萬元,地質博物館裝修項目1000萬元,其他項目建設800萬元,以及化解政府隱性債務資金809.1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4257.0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0286.66萬元,增長259.1%;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主要是2019年財政給予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項目建設補助資金8200萬元,地質博物館裝修項目1000萬元,其他項目建設800萬元。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7699.65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資標準變動。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45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52.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養老基數調整等。 3.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19.73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退休費等,完成年初預算21.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員變動。 4.撫恤支出37.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撫恤金支出臨時增加。 5.節能環保支出1500萬元,年初預算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仙人崖景區絲路酒店拆除補償資金從我單位賬戶支付,1500萬元為市政府給予的補償費用。 6.城鄉社區支出5000萬元,年初預算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麥積山游客服務中心項目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86.7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1043.25萬元,較上年減少160.83萬元,主要原因是績效工資和退休費減少。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1)工資福利支出。工資福利支出789.57萬元,其中:基本工資360.16萬元,津補貼296.44萬元,獎金32.85萬元,績效工資66.34萬元,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7.98萬元,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5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71萬元,住房公積金2.53萬元。(2)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53.68萬元,其中:退休費19.73萬元,撫恤金37.71萬元,生活補助8.43萬元,獎勵金187.80萬元等。 2.日常公用經費843.45萬元,較上年減少501.04萬元,主要原因是景區基礎設施維修維護費減少,導致是日常公用經費中維護費科目數據減少;會議費減少,壓縮會議費開支,減少會議。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1)商品和服務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840.87萬元,其中:辦公費9.97萬元,印刷費8.19萬元,咨詢費164.79萬元,手續費0.04萬元,水費1.67萬元,電費32.92萬元,郵電費0.42萬元,取暖費14.50萬元,物業管理費0.49萬元,差旅費23.73萬元,維修費92.08萬元,租賃費10.08萬元,會議費0.4萬元,培訓費1.45萬元,勞務費400.85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工會經費1.56萬元,福利費16.5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26萬元,稅金及附加費用51.92萬元。(2)資本性支出。資本性支出2.5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2.58萬元等。 五、2019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決算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 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織0個,共有0人;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增加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4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其中,國內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國外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下降0%,增加(減少)0萬元,2019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0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我單位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3.47萬元,比2018年101.33萬元增加82.14萬元,增長81.1%。主要原因是:印刷費和差旅費增加。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我單位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92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2.92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整體支出按原定計劃有序進行,達到了預期目標。整體支出按照全年履職進度和臨時需要進行安排,保障到位;工作機制更加健全,政策落實更加到位,機關服務效能得到增強,發展環境得到改善,作風建設取得成效。2019年,我單位積極履職,強化管理,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通過加強預算收支管理,不斷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整體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據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我單位本年度實施的支出項目均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制定詳細的績效評價目標標準,把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績效目標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相結合,發揮績效評價的指導作用,加強對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根據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合理調整預算資金分配。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例如: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
||||||||||||
|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