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23-01-10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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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主要職能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18個大景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批復》(甘政函〔2016〕93號)和《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成立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甘機編發〔2016〕76號)精神,設立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加掛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牌子,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正縣級事業單位,為市政府派出機構。 1.貫徹落實《風景名勝區條例》負責實施國家、省、市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旅游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和落實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制度,維護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旅游秩序,保障游覽安全,依法在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行使相關行政管理權,聯合市區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2.建立健全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對重要景觀進行調查、鑒定,并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負責景區內宗教場所、遺址遺跡、地熱礦產、古樹名木、地質地貌、動物植物等資源的管理、保護、利用和野生動植物馴化工作,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3.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村鎮建設、文物保護、森林管理、道路建設、旅游開發、水利建設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工作。 4.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改善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交通服務設施和游覽條件,依法對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庫進行審核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和查處違反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建設活動。 5.負責行使對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轄區內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依規行使相關行政許可權和處罰權。 6.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符合規劃要求的招商引資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審核報批并監督實施。 7.協調省市有關部門設在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協調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文物、宗教、林業等部門收益分成,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經營服務場所的綜合管理,支持和參與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農村經濟有關工作。 8.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門票和經營項目的統一管理,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旅游活動的統一組織工作,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價格的提出、報批、公式、執行、監督工作。 9.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對外宣傳工作和智慧景區建設工作,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旅游信息發布及重大節會、電視電影拍攝、廣告宣傳等活動的審核和監管。 10.協調市區部門和景區單位,分工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旅游交通、環境衛生、食品安全、文化娛樂、特種設備運營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農家樂”、旅游紀念品、土特產品和民俗民間文化項目開發的指導與管理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是正縣級財政全額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規劃建設局、資源保護局、旅游發展局、財務管理局、文物保護局、綜合執法局,下屬6個正科級差額事業單位,分別是天水麥積山景區服務中心、天水仙人崖景區服務中心、天水石門景區服務中心、天水曲溪景區服務中心、天水街亭溫泉景區服務中心、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預算3990.4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2733.23萬元,增加1257.24萬元,增長4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90.4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2733.23萬元減少142.76萬元,下降5.2%,減少的原因是人員減少,節約經費,壓縮日常開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140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1400萬元,增長100%,增加的原因是世行貸款麥積山文化自然遺產保護還貸項目400萬元,天水地質博物館項目1000萬元。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預算2590.4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2733.23萬元,減少142.76萬元,下降5.2%。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597.4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15.81萬元,公用經費81.66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135.76萬元,下降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景區開展節能降耗活動,并對全年維修維護費、差旅費等進行了壓縮,減少了一般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3年項目支出993萬元,比2022年預算1000萬元減少7萬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減少麥積山基礎設施維修改造項目費用。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涉密項目不公開) 2023年項目支出99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運行費項目24.98萬元,麥積山智慧景區運行維護費項目9.5萬元,麥積山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及詳規編制項目384.52萬元,麥積山世行貸款還貸項目400萬元,景區服務中心日常公用經費項目174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278.37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29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57.83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70.98萬元。 5、城鄉社區支出1400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3年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各景區門票收入預計1500萬元,主要是麥積山景區、仙人崖景區、石門景區門票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1400萬元,2022年我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0萬元,增加14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世行貸款麥積山文化自然遺產保護還貸項目400萬元,天水地質博物館項目1000萬元。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30.98萬元,比2022年6.5萬元增加24.4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與2022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受疫情影響,不安排因公出國業務。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0.5萬元下降0.5 萬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不安排公務接待節約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0.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24.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6萬元增加24.98萬元。主要原因是為配合天水城市更新工作,管委會辦公場所由秦州區岷玉路搬遷至麥積區甘泉鎮峽門村,計劃采購職工通勤車。 (二)培訓費 培訓費8.87元,相比2022年預算數6.13萬元,增加2.74萬元,增長44.7%,主要原因是為提升職工服務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加業務培訓次數。 (三)會議費 會議費0萬元,與2022年預算數0萬元相比無增減,主要原因是通過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壓縮會議經費。 (四)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649.68萬元,比2022年預算530.82萬元增加118.86萬元,增長22.4%。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麥積山智慧景區運行維護費、景區消殺防護物品等景區日常運營經費較上年有所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為456.21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2023年1月1日,我單位資產總額5964.4萬元,固定資產996.3萬元,占16.7%;無形資產總額4968.1萬元,占83.3%。 (三)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2023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7個。(1)公務用車購置運行費項目;(2)麥積山智慧景區運行維護費項目;(3)麥積山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及詳規編制項目;(4)麥積山世行貸款還貸項目;(5)景區服務中心日常公用經費項目;(6)世行貸款麥積山文化自然遺產保護還貸項目;(7)天水地質博物館項目。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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