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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 ||||||||||||
| 2024-01-18 作者:剛建平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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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單位負責人:謝曉睿 財務負責人:剛建平 制 表:剛建平 公開日期:2024年1月18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及項目績效目標表(附件)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一、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二、部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 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財政部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辦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18個大景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批復》(甘政函〔2016〕93號)和《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成立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的通知》(甘機編發〔2016〕76號)精神,設立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加掛天水市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牌子,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正縣級事業單位,為市政府派出機構。 1.貫徹落實《風景名勝區條例》,負責實施國家、省、市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旅游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和落實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制度,維護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旅游秩序,保障游覽安全,依法在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行使相關行政管理權,聯合市區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2.建立健全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對重要景觀進行調查、鑒定,并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負責景區內宗教場所、遺址遺跡、地熱礦產、古樹名木、地質地貌、動物植物等資源的管理、保護、利用和野生動植物馴化工作,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3.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村鎮建設、文物保護、森林管理、道路建設、旅游開發、水利建設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工作。 4.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改善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交通服務設施和游覽條件,依法對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和查處違反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建設活動。 5.負責行使對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轄區內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依規行使相關行政許可權和處罰權。 6.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符合規劃要求的招商引資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審核報批并監督實施。 7.協調省市有關部門設在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協調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文物、宗教、林業等部門收益分成,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經營服務場所的綜合管理,支持和參與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農村經濟有關工作。 8.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門票和經營項目的統一管理,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內旅游活動的統一組織工作,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價格的提出、報批、公示、執行、監督工作。 9.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對外宣傳工作和智慧景區建設工作,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旅游信息發布及重大節會、電視電影拍攝、廣告宣傳等活動的審核和監管。 10.協調市區部門和景區單位,分工負責大景區(麥積山風景名勝區)旅游交通、環境衛生、食品安全、文化娛樂、特種設備運營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農家樂”、旅游紀念品、土特產品和民俗民間文化項目開發的指導與管理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是正縣級財政全額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規劃建設局、資源環境局、旅游發展局、財務管理局、文物保護局、綜合執法局,下屬6個正科級差額事業單位,分別是天水麥積山景區服務中心、天水仙人崖景區服務中心、天水石門景區服務中心、天水曲溪景區服務中心、天水街亭溫泉景區服務中心、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4年部門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4年部門收入預算3683.34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1,2),比2023年預算減少307.13萬元,下降7.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683.34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預算 2024年部門支出預算3683.34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3),比2023年預算增加1092.87萬元,增長42.2%。其中:基本支出1183.34萬元,占32.1%;項目支出2500萬元,占67.9%。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類統計(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主要是: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326.09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8.76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2.53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95.96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683.34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比2023年預算增加1092.87萬元,增長42.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麥積山世行還貸項目和景區運營費預算。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83.3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90.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日常公用經費93.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項目支出 2024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2500萬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1507萬元,增長151.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麥積山非稅收入安排的人員類支出項目和麥積山世行還貸項目。共包含4個項目,其中:景區運營費預算300萬元,麥積山非稅收入安排的人員類支出預算750萬元,麥積山世行還貸項目預算800萬元,麥積山基礎設施維修改造項目預算650萬元。 五、部門“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支出,不安排因公出國業務。 2.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壓縮經費支出,不安排公務接待,節約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21.98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沒有公務用車購置預算。 4.培訓費5.32元,相比2023年預算減少3.55萬元,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壓減培訓經費。 5.會議費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壓減會議經費。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2024年部門本級及所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99.83萬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350.15萬元,增長53.9%,增長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麥積山基礎設施維修改造項目和景區日常運營經費。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65.2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2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65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1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9206.84萬元。其中:辦公用房3620.2平方米,價值122.1萬元。共有公務用車7輛,價值205.49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394.82萬元。2024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我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稅收入情況 2024年我單位計劃征收2500萬元。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2024年我單位無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支出,相關表格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4年對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預算撥款25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從項目績效管理入手,持續完善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將績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等部門資金管理全過程。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8、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9、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0、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2、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2.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2024年部門項目績效目標表 3.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2024年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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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水市麥積山大景區管理委員會2024年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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