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2016年實施的退耕還林,到期后再有沒有補助? | ||||||||||||||||||||||||||||||
| 2022-11-22 作者: 點擊數: | ||||||||||||||||||||||||||||||
|
||||||||||||||||||||||||||||||
|
2016年實施的退耕還林,到期后再有沒有補助? 答 甘肅12316政策法規專家劉軍德回答: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退耕還林還草工作。1999年以來,我國先后實施兩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綜合效益顯著,有力促進了生態改善和農牧民增收,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2014年開始實施的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現金補助期滿后,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延長補助期限,繼續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年限和標準是:退耕還林現金補助期限延長5年,補助標準為每畝500元,每年每畝100元;退耕還草現金補助期限延長3年,補助標準為每畝300元,每年每畝100元。涉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現金補助原則上發放給原土地承包權人,流轉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的按合同約定發放。現金補助政策已經到期的,2022年一次性補齊應發放補助。補助資金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林草部門確認的縣級驗收結果發放,并與管護責任掛鉤。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
||||||||||||||||||||||||||||||
| 【關閉窗口】 | ||||||||||||||||||||||||||||||
無障礙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