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 ||||||||||||||||||||||||||||||
| 2018-08-20 作者: 點擊數: | ||||||||||||||||||||||||||||||
|
||||||||||||||||||||||||||||||
|
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開展農作物病蟲草鼠害調查、搞好預測預報,為各級領導提供防治決策依據;組織并指導全市開展大面積農作物病蟲草鼠防治工作。搞好新農藥的試驗、示范,推廣植保新技術、新農藥;探索將病蟲草鼠對農業生產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新措施,為農業生產的增收、農民收入的增加當好參謀。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依法開展植物檢疫檢驗;依據國家《植物植檢條例》、農業部《實施細則》組織貫徹植物檢疫法律和法規、行使植物檢疫組織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承辦檢疫審批、檢疫檢驗、簽發證書,組織疫情普查,制定封鎖和消滅措施。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對農產品進行農藥殘留的抽樣檢測,加強對農藥市場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提供植保技術咨詢、信息服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截止2017年12月31日單位在職總人數為21人,退休人員8人。
二、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2017年度,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收入總計為332.23萬元,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322.63萬元,為財政補助資金。較2016 年度決算數減少180.06萬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防治項目數減少 。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較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或減少)0.00萬元,增長(或下降)0%。
3.事業收入0.0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較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或減少)0.00萬元,增長(或下降)0%,主要是本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的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9.6萬元,為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省植保站撥入我單位的病蟲害防治補助經費。較2016 年度決算數減少2.4萬元,下降25%,主要是防治項目數減少的原因。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為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較2016年度決算增加(或減少)0.00萬元,增長(或下降)0%。
6.上年結轉和結余66.06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結轉到當年或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其他收入結轉。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支出為369.57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290.63萬元,較2016 年度決算數增加33.74萬元,增長13%,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的原因。
項目支出78.94萬元,較2016 年度決算數減少151.46萬元,下降65%,主要是病蟲害防治項目減少的原因。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度,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22.6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80.06萬元,下降5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2.6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80.06萬元,下降55%;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00萬元,增長(下降)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322.6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80.06萬元,下降55%;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項目支出未列入預算。其中:
1.科學技術支出31.56萬元,主要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完成年初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65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工資,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3.農林水支出282.36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工資、日常公用經費及項目支出,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項目支出未列入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2017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90.63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150.1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2.日常公用經費39.3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5.99萬元,決算5.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公務接待費決算比預算減少0.05萬元。下降8%,減少的主要原因:嚴格壓縮費用支出。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00萬元,增長(下降)0%。
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織0個,共有0人;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增加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7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00萬元,增長(下降)0%。
2017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5.39萬元,較上年減少1.68萬元,下降23%,變動原因為:項目數量減少所以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7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55萬元,較上年增加0.14萬元,增長25%,變動原因為:與外省市院校項目合作次數增加。
其中國內公務接待共22批次,接待人次118人,較上年增加1%,增加0.14萬元。國外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增長(下降)0%,增加(減少)0.00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比 2016年增加(減少)0.00萬元,增長(降低)0%。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1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1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2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小麥菌源地試驗站項目配套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評價。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
| 【關閉窗口】 | ||||||||||||||||||||||||||||||
無障礙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