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 ||||||||||||||||||||||||||||||
| 2019-09-24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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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⑴根據全省農業綜合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全市農業綜合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⑵負責全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機構人員培訓、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⑶負責承辦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管轄的農業行政違法案件; ⑷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批示調查處理的農業行政違法案件; ⑸負責市政府有關部門移交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農業行政違法案件; ⑹負責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辦的農業行政違法案件; ⑺負責縣區農業執法機構移交報送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的農業行政違法案件以及跨縣區的農業行政違法案件。 (二)機構設置情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①單位全稱:天水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 ②機構規格:正科級 ③經費形式: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 ④編制人數:9人,實有人數:8人(2018年10月調入1人) ⑤人員情況:正科級1人;副科級科員1人;科員6人。 二、天水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為78.56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17.87萬元,下降18.53%。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76.56萬元,為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占收入總計的97.45%。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13.87萬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2.其他收入收入2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4萬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經費減少。 3.上年結轉和結余6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結轉到當年或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支出為82.62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15.7991萬元,下降16.05%。其中: 基本支出71.56萬元,占86.62%,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15.80萬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辦公經費減少。 項目支出11.06萬元,占13.38%,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1.93萬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是經費減少。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農業行政處執法大隊財政撥款收入總計76.5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7.8665萬元,下降18.5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6.5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3.87萬元,下降15.33%。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農業行政處執法大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76.5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 13.87萬元,下降15.33%;完成年初預算101.9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經費增加。其中: 1.事業運行支出71.56萬元,占90.54%,主要用于農林水支出、事業運行支出71.56萬元。 2、執法監管支出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天水市農業行政處執法大隊單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1.56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60.71萬元,較上年減少10.9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工資和福利支出48.70萬元,其中:基本工資22.58萬元、津貼補貼24.04萬元、獎金2.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獎勵金:12.01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10.85萬元,較上年減少2.93萬元,主要原因公用經費減少。 辦公費支出1.30萬元、手續費支出0.01萬元、水費支出0.02萬元、電費支出0.22萬元、郵電費支出0.13萬元、物業管理費支出0.32萬元、差旅費支出2.47萬元、培訓費支出0.36萬元、專用材料費支出0.01萬元、勞務費支出0.16萬元、工會經費支出0.47萬元、福利費支出0.6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支出4.80萬元。 五、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決算0萬元,主要原因:無三公經費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85萬元,比 2017年減少2.93萬元,降低21.28%。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公用經費減少。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 九、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未開展績效評價。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無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3.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4.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6.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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