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 ||||||||||||||||||||||||||||||
| 2019-09-29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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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我站是全額撥款的科級事業單位,承擔的主要工作有:負責全市耕地、肥料的監督管理和執行檢查;承擔全市土壤肥力、墑情、旱情等耕地質量動態監測,組織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其他土壤培肥技術;負責全市新型肥料、農田節水灌溉技術和設施的引進、示范、推廣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土壤肥料項目的立項、論證、申報及實施工作;按照《天水市循環農業發展規劃》要求,組織實施循環農業示范市建設工作;配合國家、省、市的有關要求,組織開展農業環保宣傳和調查工作,開展“農村清潔工程”及“廢舊農膜回收”的宣傳及實施方案指導。 (二)機構設置情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①單位全稱:天水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⑤人員情況:高級職稱4人,中級職稱8人,初級職稱2人,其他人員6人。 二、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為297.36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0.8萬元。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293.36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22.80萬元,死亡撫恤18.20萬元,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2.0萬元,事業運行255.37萬元,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4.0萬元,其他農業支出30.00萬元,其他扶貧支出1.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0.81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4萬元,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2萬元,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2萬元。與2017年度決算數持平。 3.事業收入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4.其他收入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6.上年結轉和結余27.46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結轉到當年或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上級補助收入。較2017年度決算減少15.65萬元,下降36.30%,主要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積極實施結轉項目,消化結轉資金力度加大,2018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相應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支出為286.55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27.27萬元,下降8.7%。其中: 基本支出258.36萬元,占90.16%,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18.81萬元,減少6.8%,主要是正常運轉發生的人員經費與日常公用經費等方面的支出。 項目支出28.19萬元,占9.8%,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8.46萬元,下降23.08%,主要是單位科技項目、推廣項目以及扶貧支出,2018年項目較上年減少,當年項目基本實施完成。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93.3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0.81萬元,基本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3.3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6.19萬元,增加5.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69.77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8.46萬元,下降9.54%;完成年初預算128.3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預算執行統籌使用了2017年度結轉資金。其中: 1.科學技術支出6萬元,占2.22%,主要用于市列科學研究與開發項目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99萬元,占15.19%,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取暖費、福利費、撫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100%。 3.農林水支出222.78萬元,占82.58%,主要是事業運行、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扶貧支出等,用于人員經費如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等,單位日常公用經費、項目經費支出等,完成年初預算128.3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預算執行統籌使用了2017年度結轉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69.77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242.50萬元,較上年減少28.47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增加2人等原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84.36萬元、津貼補貼54.56萬元、獎金6.58萬元、績效工資13.92萬元、退休費22.45萬元、獎勵金42.09萬元等。 2.日常公用經費15.86萬元,較上年增加0.67萬元,主要是正常運轉日常公用經費等方面的支出減少。 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0.52萬元、水費0.08萬元、電費0.11萬元、郵電費0.72萬元、物業管理費1.51萬元、差旅費2.64萬元、維修(護)費0.01萬元、培訓費1.4萬元、勞務費0.29萬元、委托業務費1.68萬元、工會經費1.68萬元、福利費2.8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4萬元、資本性支出2.16萬元等。 五、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2.34萬元,決算2.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0.62萬元,下降20.95%;減少的主要是實施項目減少,業務量減少,公務用車下鄉次數減少,車油費用減少。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2018年本單位車均購置費0元。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2.34萬元,較上年減少0.22萬元,下降8.6%,變動原因為:實施項目減少,業務量減少,公務用車下鄉次數減少,車油費用減少。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0.4萬元,下降100%,變動原因為本年未產生公務接待費。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比2017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評價。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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