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農村經濟指導服務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23-01-11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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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甘肅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甘財預[2016]66號和《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現將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農村經濟指導服務中心為天水市農業農村局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全市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集體資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執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管理;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與發展;負責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界定、登記,農村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鄉村集體債權債務的清理;承辦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負責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的統計和監測等各項工作。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為天水市農業農村局所屬級二級預算單位,無內設機構。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3年單位預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2.36萬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8.85萬元增加33.51萬元,增長19.84%,增加的原因是人員工資、養老醫療等經費增加。結轉結余資金0萬元,比2022年的0萬元減少0萬元。 (二)全年預算支出 2023年支出預算2022.36萬元,比2022年預算支出增加33.51萬元,增長19.84%。 1、基本支出預算 2023年基本支出預算202.3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87.50萬元,公用經費14.85萬元。比2022年人員經費預算137.40萬元增加50.10萬元,增長36.4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養老醫療等社保經費增加;公用經費比上年增加1.52萬元,增長11.40%,增長的原因是隨著人員工資的增加,福利費、工會費、對個人和家庭補助也相應增加。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3年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20萬元。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涉密項目不公開) 2023年項目支出0萬元,其中:事業運行(農經工作業務費)0萬元,農村合作經濟(農村合作組織發展專項)0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21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8.63萬元。 4、農林水支出164.27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25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3年天水市農村經濟指導服務中心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農村經濟指導服務中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1.4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減0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公務車輛無編制。 (二)培訓費 2023年培訓費預算1.41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11.46萬元,減少的原因是專項業務培訓經費資金減少,培訓任務變化。 (三)會議費 2023年會議費預算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0 萬元。 (四)機關運行費 2023年機關運行費預算資金14.85萬元,比2022年預算13.27萬元增加1.58萬元。增加的原因是隨著人員工資、社保等經費的增加,工會費、福利費也相應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農村經濟指導服務中心政府采購預算24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3年農村經濟指導服務中心國有資產占用55.31萬元。 (三)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 納入市級2023年財政預算支出項目績效系統的項目共0個,涉及財政資金0萬元。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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