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不斷完善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持續規范勞動保障監察和企業用工指導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按照《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決定從2025年3月至6月,對2024年度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開展書面審查和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全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含勞務派遣單位)、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在天水從事工程建設的建設開發、施工企業。市、縣區勞動保障維權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開展工作。
二、評價內容
1.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遵守勞務派遣規定的情況;
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5.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6.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7.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8.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9.其他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開發、施工企業除上述內容外,還應對遵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規定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
三、評價標準
勞動保障守法誠信評價實行等級制度,分為A、B、C三個等級。A級為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單位,B級為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合格單位,C級為勞動保障守法失信單位。
(一)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評為A級:
1.遵守各項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2.未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查處;
3.未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
(二)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評為B級:
1.基本能夠遵守各項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2.發生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但情節輕微并已主動糾正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求予以改正,未造成嚴重后果,且未受到行政處理(處罰);
3.未發生使用童工、強迫勞動等嚴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4.未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為C級:
1.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被查處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3.因使用童工、強迫勞動等嚴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被查處的;
4.拒不履行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處理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的;
5.無理抗拒、阻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
6.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套取、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8.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9.在工程建設領域,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按要求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經相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10.有其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
四、評價程序及結果運用
(一)自查申報(2025年3月1日—4月30日)。用人單位對照書面審查和誠信等級評價內容,全面梳理勞動用工資料,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深入剖析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并及時向人社部門(經開區組織人事局)進行現場申報。根據申報情況進行初步審查。
(二)審查復核(2025年5月1日—5月15日)。對初步審查情況進行復核,并根據工作需要,隨機抽取部分用人單位進行現場核實。對不按時參加書面審查、不按時報送書面材料的用人單位,進行督促檢查,對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三)初步評價(2025年5月16日—5月31日)。在書面審查的基礎上,結合日常巡視檢查、專項執法檢查、舉報投訴調查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信用記錄,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初步評價,并征求有關部門、工會等的意見建議,形成客觀初評意見。
(四)等級評定(2025年6月1日—6月10日)。綜合征求意見后,報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開區組織人事局)進行審定,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參評企業誠信等級。
(五)社會公示(2025年6月11日—6月20日)。對確定的企業評定等級,通過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等方式向社會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做到評出的誠信等級公開、公平、公正。
(六)結果運用。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結果確定后,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對用人單位實行分級分類、動態監管。對信用較好的A級單位,在參加政府采購、招投標,評優評先、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及企業上市等誠信評價進行勞動保障審核時予以優先通過。對信用一般的B級單位,納入勞動保障監察重點日常監管對象,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指導和咨詢,幫助改進規范勞動用工管理,提升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對信用較差的C級單位,列為勞動保障監察各項執法檢查的重點檢查監管對象;對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進行約談;在參加政府采購、招投標、評優評先、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及企業上市等誠信方面進行勞動保障審核時,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將工程建設領域C級企業名單推送至行業主管部門,納入其行業信用監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五、評價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大意義,始終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不斷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確保書面審查和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扎實開展,避免出現“打突擊”、延誤評價時間、隨意評級等情形。
(二)強化宣傳引導。要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增強用人單位對書面審查的認知度,提高用人單位參審參評積極性。要創新工作方式,主動作為,廣泛發動,通過推送手機短信、發放傳單以及張貼宣傳海報等方式向用人單位宣傳相關政策,持續擴大書面審查和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覆蓋面,督促指導用人單位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三)強化跟蹤指導。要加大對此項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和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結束后,各縣區人社局、經開區組織人事局要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將總結、統計報表于6月2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毛書彥 聯系電話:0938-8318033
附件:
1.評價工作聯系表;
2.天水市勞動保障監察書面材料申報審查表;
3.在續建工程項目情況表;
4.現場書面審查資料清單;
5.2024年度書面審查情況統計表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