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人員遺屬、參保人所在單位:
為保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及其遺屬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有關政策規定,我中心將對因參保人死亡等原因導致遺屬待遇及個人賬戶資金長期沉淀的情況,開展專項清理和返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圍
截至2025年12月5日,因參保人員死亡原因導致參保賬戶長期沉淀,遺屬待遇及個人賬戶余額應返還但未辦理清退的參保人員。
二、辦理流程
(一)申請材料
參保人員遺屬或參保人所在單位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社會保險參保人員遺屬待遇及個人賬戶返還業務申報表》;
2.提供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文書和雙方的社會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4.繼承人辦理的,需提供繼承人銀行賬號、有效身份證明以及與參保人關系證明;
5.參保人死亡的,應提供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遺屬社會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二)辦理方式
1.線下辦理:攜帶申請材料至天水市秦州區七里墩天河廣場人社大廈二區三樓15號窗口。
2.資金返還:審核通過后,遺屬待遇及個人賬戶余額將直接匯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辦理時限
請相關參保人員遺屬或參保人所在單位于2025年12月5日前提交申請,逾期未辦理的,我單位將依法依規對賬戶資金進行后續處理。
如有疑問,請撥打電話:0938--839351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請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遺屬或參保人所在單位及時辦理。感謝您對社會保險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附件:個人賬戶長期沉淀人員名單
特此公告。
天水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