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轉發<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號)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強化企業用工保障,有效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的積極作用,現就天水市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一)返還對象。在天水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不能欠費)失業保險費的各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二)返還條件。參保企業、其他參保單位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
3.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非“僵尸企業”,非“嚴重失信單位”。
(三)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歷年欠費和滯納金)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實施。
(四)返還資金用途。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不得超出資金使用范圍。
(五)返還方式。
(一)免申即享。全面推廣“免申即享”經辦模式,充分利用甘肅省人社綜合服務平臺大數據比對,精準篩查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以書面告知、信息推送等輔助手段,告知參保企業上年度的失業保險實繳金額、參保人數、裁員率、企業劃型、返還比例、返還資金規定用途等事項,由參保企業確認并填報對公賬號信息,
線上申報流程:參保單位登錄甘肅省人社公共服務平臺首頁→選擇企業參保地行政區劃→我要辦→法人辦事→失業待遇→穩崗返還企業賬戶填報確認(穩崗第二步)→確認穩崗返還信息→核對提交相關資料→公示發放。
(二)自主申報。提供線下申請渠道,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通過線下渠道向天水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現場確認完成申報。
(六)勞務派遣單位。具備資格的分別自動生成勞務派遣單位自有員工、用工單位派遣員工確認書及告知承諾書。由勞務派遣單位統一申報,上傳與用工單位穩崗返還資金撥付協議、告知承諾書,各級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支付。勞務派遣單位應在穩崗返還資金到賬1個月內,將用工單位全額享受的資金撥付到位,并將撥付憑證上傳信息系統。對不及時撥付、上傳撥付憑證的,取消勞務派遣單位下一年申領資格,并對違規使用資金依法依規承擔責任。
(七)執行期限。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一)補貼范圍。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二)補貼標準。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
(三)注意事項。申請人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領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已享受同一職業(工種)高級別證書技能提升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四)執行期限。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一)補貼范圍。企業招聘畢業年度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人員等“三類人員”享受資格,原則上首月參保時間應不早于2024年1月1日。企業申報一次性擴崗補助時,“三類人員”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三險應足額繳費3個月以上,且審核時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
(二)補貼標準。符合條件人員按照每人1500元標準向企業對公帳號支付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
(三)注意事項。企業用招聘的“三類人員”信息已經享受一次性擴崗補貼(包括跨年度、跨地區、跨企業),不得使用其信息再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機關事業單位不適用該政策。
(四)執行期限。2024年失業保險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為2025年12月31日。離校2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根據申領時間判斷,2024年使用的申領信息畢業年度應不早于2022年,2025年使用的申領信息畢業年度應不早于2023年。
咨詢地址:天水市秦州區七里墩人社大廈2區3樓天水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失業工傷科。
咨詢電話:0938-8393191。
特此公告
天水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