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公證處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 2021-03-12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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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1年部門所需經費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公證處的職責是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的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引導公民、法人正確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行為,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法制,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制止不法行為,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安定團結和現代化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天水市公證處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天水市司法局下屬單位,由于機構改革,我處由行政單位改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天水市公證處編制數為11人,在職人員21人,其中在編人員8人,招聘制人員13人。原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于2020年9月撤銷,其中人員劃轉到公證處,2021年預算經費由財政撥付公證處部分使用,沒有全部使用。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預算22.91萬元,比2020年22.7萬元增加0.21萬元,增加0.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萬元22.91,比2020年22.7萬元增加0.21萬元,原因是我處人員工資正常晉升產生。結轉結余資金 0萬元,比2020年0 萬元增加 0萬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預算22.91萬元,比2020年22.7萬元增加0.21萬元,增加0.09%。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2.9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91萬元,公用經費0萬元。比2020年預算22.7萬元增加0.21萬元,增加0.09%,主要原因是我處在人員工資正常晉升、職務晉升等。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1年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0年預算0萬元減少0萬元,減少0%。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涉密項目不公開) 2021年項目支出0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公共安全支出17.72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4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1.18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7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1年本部門計劃征收 0 萬元。 (無非稅收入預算:2021年天水市公證處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 0 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2021年天水市公證處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無增減,由于機構改革,我處由行政單位改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不再撥付公用經費。 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 0 萬元,2020年預算0 萬元,無增長/下降。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公務用車輛保有量1輛。 (二)培訓費 培訓費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無增減,由于機構改革,我處由行政單位改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不再撥付公用經費。 (三)會議費 會議費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無增減,由于機構改革,我處由行政單位改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不再撥付公用經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5.54萬元,主要包括:計算機1臺0.6萬元,其他辦公設備等4.94 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原值為34.83萬元,其中,電腦及其他辦公設備原值為34.83萬元。 天水市司法局無國有資產經營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2021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 (1)天水市公證處人員類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22.91萬元。確保公證處人員的工資及養老醫療等保障需要。特申請此項目經費。 ②項目實施計劃:人員工資保障。養老及醫療保險。支付公積金發放。開展公證業務工作宣傳。工會經費及福利費發放。 ③項目總目標:確保人員的工資及養老醫療等保障需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④年度績效目標:確保人員的工資及養老醫療等保障需要。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達到滿意度98%以上,維護社會穩定。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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