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3.負責組織起草或者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報備工作。負責立法協調工作;4.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組織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的實施后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組織起草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和民族語言文本;5.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公布、報備、評估、清理和匯編工作。負責縣區政府、市直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和不服市政府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應訴案件工作。指導、監督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市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7.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安排,擬訂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8.負責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9.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安排,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10.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組織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11.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市政府法律事務咨詢工作。承辦市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使用和管理工作;12.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裝備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13.負責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市司法局設置辦公室、法治調研督察科、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科、社區矯正管理科、行政復議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政府法律事務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和法律職業資格工作科、組織人事科(政治部)、直屬機關黨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局機關編制72人,年末實有人數68人,其中地級干部1人、縣級干部17人、科級干部39人。直屬1個公證處為天水市公證處、1個國資律師事務所為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7個其他直屬律師事務所、9個司法鑒定所。五縣兩區現有7個科級司法局,直屬123個司法所、7個公證處、26個律師事務所。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預算1139萬元,比2020年 1188.85萬元減少49.85萬元,減少4.1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39萬元,比2020年 1188.85萬元減少49.85萬元,原因是市級業務經費預算減少及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改制相關經費減少。結轉結余資金 0萬元,比2020年0 萬元增加 0萬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預算1139萬元,比2020年 1188.85萬元減少49.85萬元,減少4.19%。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06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13.26萬元,公用經費152.73萬元。比2020年預算1087.56 萬元減少21.56 萬元,減少1.98%,主要原因是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改制。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1年項目支出73萬元,比2020年預算89.3萬元減少16.3萬元,減少18.25%,主要原因2021年市級業務經費預算減少。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涉密項目不公開)
2020年項目支出73萬元,其中:法制天水建設項目10萬元,人民監督員項目5萬元,普法宣傳項目10萬元,社區矯正及律師培訓項目5萬元,人民調解項目2萬元,法律援助項目20萬元,安置幫教項目3萬元,聘請法律顧問補助經費項目10萬元,行政復議辦案經費3萬元,行政立法工作經費5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公共安全支出902.62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125.38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48.75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62.24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1年本部門計劃征收 0 萬元。
(無非稅收入預算:2021年天水市司法局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 0 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2021年天水市司法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 9 萬元,比2020年減少 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 0 萬元,2020年預算0 萬元,無增長/下降。
2.公務接待費 1 萬元,與2020年預算1萬元持平, 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減少公務接待。預計接待19批次,15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8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8 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基層檢查工作和調研等任務重,車輛滿負荷運轉;二是現有車輛年限較長,保養維修費用高。公務用車輛保有量4輛。與2020年一樣。
(二)培訓費
培訓費4.86萬元,比2020年預算5.98 萬元減少1.12 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減少培訓支出力度。
(三)會議費
會議費1.5萬元,比2020年預算4萬元減少2.5 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壓縮會議開支。
(四)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146.2萬元,比2020年預算144.36萬元增加1.84萬元,增長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費用加大。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156.66萬元,主要包括:執法執勤車一輛25萬元,筆記本電腦10臺6.5萬元,其他辦公設備及辦公軟件等57.11萬元,其他辦公耗材及公務用車等68.05萬元。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原值為810.76萬元,其中,其他用房80平米,價值3.5萬元,部門及所屬單位共有車輛4輛,為執法執勤用車,價值68.46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
天水市司法局無國有資產經營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2021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0個。
(1)安置幫教工作專項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3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加強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和幫助教育,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根據天水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為確保安置幫教工作的正常開展,特申請此項目經費。
②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安置幫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統一印制安置幫教對象檔案。對縣區安置幫教工作進行督查。開展安置幫教工作宣傳。配合監獄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回訪工作。
③項目總目標: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安置幫教工作,提升安置幫教工作業務水平,預防和減少刑滿釋放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④年度績效目標:提高安置幫教工作水平。加強安置幫教檔案規范化建設。加強安置幫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升安置幫教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通過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回訪工作,為提高監獄服刑人員教育改造質量提供意見建議。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達到安置幫教人員的教育、滿意度95%以上,維護社會穩定。
(2)法律援助工作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20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法律援助是一項民生工程。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民生問題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廣大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日益增多,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回應民生訴求,擴大援助范圍,提高援助質量,為更多困難群眾提供覆蓋城鄉、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具體舉措、有效發揮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權司法保障中的作用、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等問題。把公平正義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價值追求,依法履行職責,使符合條件的公民都能獲得法律援助,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護,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年度法律援助宣傳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業務培訓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師補貼發放工作。做好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補貼發放。
③項目總目標: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做到應援盡援優援,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④年度績效目標: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做到應援盡援優援,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擴大援助范圍,提高援助質量,群眾滿意度達到95%以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法制天水建設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10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根據《天水市法治建設績效考評細則》、《中共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法治建設工作的通知》(市依法治市委發【2020】5號)、全市“八五”普法規劃和人大決議制定并落實。促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普及憲法和法律基本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強法治建設專門工作人員培訓和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法治宣傳教育經費應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將申請此項目經費。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2021年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健全落實公益媒體普法制度,加大新媒體普法力度。建立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法治培訓、以案釋法和媒體公益普法制度。開展全市依法治市業務骨干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
③項目總目標: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提升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實現普法宣傳全覆蓋,推動形成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健全法治人才隊伍培養和業務培訓機制,加快法治天水建設進程。
④年度績效目標: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人才隊伍建設。全社會履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法制天水建設工作達到100%,建設法治天水。
(4)普法宣傳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10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根據《甘肅省法制宣傳工作條例》和全市“八五”普法規劃,普及憲法和法律基本知識,促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普及憲法和法律基本知識,增強全民法律意識,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法治宣傳教育經費應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將申請此項目經費。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2021年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和考試制度,健全落實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加大新媒體普法工作力度。
③項目總目標: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提升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
④年度績效目標: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全社會履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人民群眾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滿意度達到95%,推進法治天水建設。
(5)人民監督員專項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5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為了健全檢察權運行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保障人民監督員依法履行職責,促進司法公正,根據憲法和法律關于一切國家機關必須傾聽人民的意見、接受人民監督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并經中央同意,從2003年9月起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2016年7月14日,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人民群眾通過人民監督員直接參與檢察工作,有利于增強檢察機關執法透明度,有利于檢察機關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使檢察工作能夠更好地體現人民群眾的愿望,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
②項目實施計劃: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補貼發放。人民監督員業務培訓工作。制作人民監督員宣傳手提袋、學習筆記本等。
③項目總目標:使人民監督員切實發揮應有作用,監督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保證公平正義。
④年度績效目標:做好人民監督員業務培訓工作;人民監督員認真監督人民檢察院案件;做好人民監督員考核管理工作。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人民監督員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6)人民調解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2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對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規勸,促其彼此互諒互讓,自主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活動。人民調解是我國法律所確認的一種訴訟外的調解形式。它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一項偉大創舉,也是我國一項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有自己獨特的組織形式,完整的工作原則、制度、程序,嚴格的工作紀律,方便靈活、形式多樣的工作方法。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年度人民調解宣傳工作。做好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工作。做好《人民調解》雜志征訂工作。制作人民調解工作檔案盒、筆記本、手提袋等。
③項目總目標:完善人民調解制度,規范人民調解活動,及時解決民間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④年度績效目標:做好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做好《人民調解》雜志征訂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宣傳工作。完成人民調解信息化建設。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人民調解群眾滿意度達到95%以上。
(7)社區矯正與律師培訓專項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5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社區矯正是中央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確定的非監禁刑罰執行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第六條及《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規定,為確保社區矯正工作正常開展,充分發揮社區矯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特申請此項目經費。律師是國家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②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律師業務培訓。統一印制《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甘肅省社區矯正工作細則》社區矯正工作檔案、執行檔案。開展社區矯正對象警示教育,對縣區社區矯正工作進行督查。為此會產生交通費、場地費等相關費用。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宣傳。社區矯正監管指揮中心日常維護。對縣區律師工作進行督查,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和業務培訓。
③項目總目標:緊扣新時代,圍繞新征程、新任務、新要求,嚴格落實治本安全觀,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扎實推進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強化社區矯正工作基礎保障,規范工作流程,堅持“向規范要質量,以規范促安全”的工作理念,不斷提升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律師工作,有效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④年度績效目標:提高社區矯正及律師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社區矯正工作及律師規范化水平。加強社區矯正及律師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升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及律師業務水平。通過開展警示教育等,強化社區矯正對象遵紀守法意識,提高教育改造水平。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加強社區矯正及律師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8)政府法律顧問項目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10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市政府法律顧問為9名由律師和法學專家組成。市政府按照國務院、省政府要求,將聘用政府法律專家列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聘用政府法律專家所需資金由市司法局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經市政府同意后列入財政預算。依據《天水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
②項目實施計劃:市政府法律專家報酬按每年每人不少于2萬元或每次活動不少于1000元計發。市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或代理訴訟案件、參與重大決策或者重大建設項目法律論證的報酬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③項目總目標:法律顧問為市政府項目實施、地方性立法、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復議、行政合同、合作協議、重大投資項目法律論證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培訓執法人員,100%完成年度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任務。
④年度績效目標:法律顧問為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經濟合同、協議等進行合法性審查提供法律意見,培訓執法人員,100%完成年度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任務。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法律顧問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9)行政立法工作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5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年度立法計劃,著力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的組織調研、論證、起草、審查和提請審議工作。進一步完善立法聽證和專家咨詢制度,拓寬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渠道,提高行政立法公眾參與度。工作經費用于開展以上與行政立法工作直接相關的活動。依據《立法法》 《規章制定程序條例》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甘肅省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序規定》。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送審稿調研論證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送審稿合法性審核的專家論證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或政府規章送審稿的委托起草工作;參加行政立法工作相關的培訓、考察活動; 購置、印刷行政立法工作相關資料。
③項目總目標:市人民政府應當將行政立法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100%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④年度績效目標:認真行使地方立法權,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揮立法引領推動和規范保障作用;健全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協同、各方配合、公眾參與立法工作體制;加強立法工作干部隊伍建設。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行政立法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10)行政復議辦案經費
①項目概況:2021年預算3萬元。從2021年開始至2023年3年完成。行政復議為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履行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文件資料,審查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辦理因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案件等事項。根據《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②項目實施計劃:保障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履行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文件資料,審查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辦理因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案件等事項。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建立行政審理室所需配套的實施及設備。行政復議活動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建立行政審理室所需配套的實施及設備。
③項目總目標: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
④年度績效目標: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100%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行政復議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
附件1:天水市司法局(含天水市公證處、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表.xls
附件2:天水市司法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xlsx
附件3:天水市司法局安置幫教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xls
附件4:天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xls
附件5:天水市司法局法制天水建設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附件6:天水司法局普法宣傳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附件7:天水市司法局人民監督員專項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附件8:天水市司法局調解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附件9:天水市司法局社區矯正及律師培訓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附件10:天水市司法局聘請法律顧問補助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附件11:天水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工作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附件12:天水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辦案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