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天水市司法局是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市法制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管理律師協會、公證員協會;監督和管理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工作;組織國家司法考試。
天水市司法局由本級和兩個二級單位天水市公證處和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組成。預算也包括這兩個下屬單位。
二、機構設置
市司法局設置1個辦公室、8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政治部、法制宣傳教育科、基層工作科、安置幫教與社區矯正科、公證律師科、司法鑒定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局機關編制63人,其中縣級干部13人、科級干部20人,直屬1個公證處、5個律師事務所、6個司法鑒定所。五縣兩區現有7個縣級司法局,直屬123個司法所、7個公證處、8個律師事務所。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預算收入961.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41.35萬元,一般公共服務收入3.1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收入137.39萬元,衛生健康收入32.72萬元,住房保障收入46.55萬元。比2018年預算1014.59萬元減少53.47萬元,下降5.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公證處改制成為差額的事業單位,預算減少。2018年年終結轉17.68萬元(2019年初財政已收回)。
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961.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41.35萬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1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3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2.7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6.55萬元。比2018年預算1014.59萬元減少53.47萬元,下降5.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公證處改制成為差額的事業單位,預算減少。2018年年終結轉17.68萬元(2019年初財政已收回)。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41.3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99.87萬元,公用經費141.48萬元。比2018年預算926.79萬元減少185.44萬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公證處改制成為差額的事業單位,預算減少。
(二)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141.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1.48萬元。比2018年預算87.8萬元,減少53.68萬元,下降37.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公證處改制成為差額的事業單位,預算減少。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87.8萬元,其中:法制天水建設項目 12萬元,人民監督員項目8.8萬元,司法鑒定項目1萬元,普法宣傳項目6萬元,社區矯正及律師培訓項目5萬元,調解項目2萬元,法律援助項目50萬元,安置幫教項目3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公共安全支出741.35萬元。
2、一般公共服務3.10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39萬元.
4、衛生健康支出32.72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46.55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19年本部門計劃征收 0萬元。
(無非稅收入預算:2019年天水市司法局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0萬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2019年天水市司法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減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1.15萬元,2018年預算1.15萬元,無增減。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預計接待70批次,658人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18年預算8萬元減少8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未預算。
(四)培訓費3.83萬元,比2018年預算3.74萬元增加0.09萬元,增長主要原因是加大職業培訓力度。
(五)會議費1.2萬元,比2018年預算1.2萬元無增減。
(六)機關運行費599.87萬元,比2018年預算533.86增加66.01萬元,增長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費用加大。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局機關政府集中采購金額154.09萬元,全部為貨物采購,其中本級預算32萬元,中央轉移支付122.09萬元。市公證處采購金額20.34萬元,全部為貨物采購,其中本級預算20.34萬元。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596.44萬元,其中,其他用房80平米,價值3.5萬元,部門及所屬單位共有車輛4輛,為執法執勤用車,價值68.46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其它辦公家具、設備等價值524.48萬元。
2019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53.29萬元,主要包括:執法執勤車一輛25萬元,臺式電腦5萬元,筆記本電腦7萬元,其他辦公設備10.2萬元,其他6.09萬元。
天水市司法局無國有資產經營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2019年預算中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8個。
(1)安置幫教工作專項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3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加強對刑滿釋放的安置和幫助教育,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根據天水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為確保安置幫教工作的正常開展,特申請此項目經費。
②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安置幫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統一印制安置幫教對象檔案。對縣區安置幫教工作進行督查。開展安置幫教工作宣傳。配合監獄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回訪工作。
③項目總目標: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安置幫教工作,提升安置幫教工作業務水平,預防和減少刑滿釋放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④年度績效目標:提高安置幫教工作水平。加強安置幫教檔案規范化建設。加強安置幫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升安置幫教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通過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回訪工作,為提高監獄服刑人員教育改造質量提供意見建議。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達到安置幫教人員的教育、滿意度95%以上,維護社會穩定。
(2)法律援助工作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50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法律援助是一項民生工程。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民生問題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廣大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日益增多,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回應民生訴求,擴大援助范圍,提高援助質量,為更多困難群眾提供及時便利、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具體舉措、有效發揮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權司法保障中的作用、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等問題。把公平正義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價值追求,依法履行職責,使符合條件的公民都能獲得法律援助,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護,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年度法律援助宣傳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業務培訓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師補貼發放工作。做好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補貼發放。
③項目總目標: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做到應援盡援優援,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④年度績效目標: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做到應援盡援優援,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擴大援助范圍,提高援助質量,群眾滿意度達到95%以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法制天水建設: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12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根據《天水市法治建設績效考評細則》、全市“七五”普法規劃和人大決議制定并落實。促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普及憲法和法律基本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法制宣傳教育經費應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將申請此項目經費。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2019年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健全落實公益媒體普法制度,加大新媒體普法力度。建立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法治培訓、以案釋法和媒體公益普法制度。
③項目總目標: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提升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實現普法宣傳全覆蓋,推動形成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
④年度績效目標: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社會履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法制天水建設工作達到100%,建設法治天水。
(4)普法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6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根據《甘肅省法制宣傳工作條例》、全市“七五”普法規劃。促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普及憲法和法律基本知識,增強全民法律意識,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法制宣傳教育經費應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將申請此項目經費。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2019年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健全落實公益媒體普法制度,加大新媒體普法力度。
③項目總目標: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提升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實現普法宣傳全覆蓋,推動形成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
④年度績效目標: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社會履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達到100%,推進法治天水建設。
(5)人民監督員專項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8.8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為了加強外部監督,切實防止和糾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執法不公的問題,根據憲法和法律關于一切國家機關必須傾聽人民的意見、接受人民的監督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并經中央同意,從2003年9月起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2016年07月14日,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人民群眾通過人民監督員直接參與檢察工作,有利于增強檢察機關執法透明度,有利于檢察機關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使檢察工作能夠更好地體現人民群眾的愿望,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
②項目實施計劃: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補貼發放。人民監督員業務培訓工作。制作人民監督員宣傳手提袋、學習筆記本等。
③項目總目標:使人民監督員切實發揮應有作用,監督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保證公平正義。
④年度績效目標:做好人民監督員業務培訓工作;人民監督員認真監督人民檢察院案件;做好人民監督員考核管理工作。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人民監督員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6)人民調解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2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對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規勸,促其彼此互諒互讓,自主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活動。人民調解是我國法律所確認的一種訴訟外的調解形式。它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一項偉大創舉,也是我國一項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有自己獨特的組織形式,完整的工作原則、制度、程序,嚴格的工作紀律,方便靈活、形式多樣的工作方法。
②項目實施計劃:做好年度人民調解宣傳工作。做好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工作。做好《人民調解》雜志征訂工作。制作人民調解工作檔案盒、筆記本、手提袋等。
③項目總目標:完善人民調解制度,規范人民調解活動,及時解決民間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④年度績效目標:做好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做好《人民調解》雜志征訂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宣傳工作。完成人民調解信息化建設。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人民調解滿意度達到95%以上。
(7)社區矯正與律師培訓專項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5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社區矯正是中央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確定的非監禁刑罰執行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根據《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規定,為確保社區矯正工作正常開展,充分發揮社區矯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特申請此項目經費。律師是國家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②項目實施計劃: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及律師業務培訓。統一印制社區矯正工作檔案、執行檔案。開展社區服刑人員警示教育,對縣區社區矯正工作進行督查。為此會產生交通費、場地費等相關費用。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宣傳。社區矯正監管指揮中心日常維護。對縣區律師工作進行督查。
③項目總目標:緊扣新時代,圍繞新征程、新任務、新要求,嚴格落實治本安全觀,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扎實推進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強化社區矯正基礎保障,規范工作流程,堅持“向規范要質量,以規范促安全”的工作理念,不斷提升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律師工作,有效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④年度績效目標:提高社區矯正及律師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社區矯正工作及律師規范化水平。加強社區矯正及律師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升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及律師業務水平。通過開展警示教育等,強化社區服刑人員遵紀守法意識,提高教育改造水平。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加強社區矯正及律師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8)司法鑒定經費
①項目概況:2019年預算1萬元。從2019年開始至2021年3年完成。我市司法鑒定行業通過持續規范發展,形成了良好的行業發展態勢。召開全市司法鑒定工作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傳達學習《司法部關于嚴格準入嚴格監管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的意見》、《甘肅省司法廳關于貫徹落實甘肅省司法廳關于嚴格準入嚴格監管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通報我市貫徹實施“兩個嚴格”精神及核查情況;傳達學習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全市各機構對機構建設及行業發展開展交流發言;對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行業管理和內部管理水平,推進司法鑒定行業發展邁向新高度提出具體要求。
②項目實施計劃:司法鑒定管理人員先行學習領會部、省有司法鑒定精神要求。對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核查。履行召開會議相關申請審批程序。擬定會議通知及相關會議材料。通知各機構及司法鑒定人準備交流材料。統一印制會議材料及司法鑒定案頭封皮及卷內目錄。
③項目總目標:傳達學習部、省有關司法鑒定機構新精神新要求,通報我市貫徹實施情況;促進全市各司法鑒定機構有效交流;進一步提升我市司法鑒定行業管理和內部管理水平,推進司法鑒定行業“兩高四化”方向發展。
④年度績效目標: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加強司法鑒定范化建設。增強司法鑒定從業人員開展有效行業交流,推進司法鑒定行業全面發展,提升司法鑒定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通過召開會議起到全員培訓作用,為打造全市“兩高四化”司法鑒定機構作出有力部署和明確要求。
⑤預期主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做好司法鑒定管理工作;人民滿意度達到95%以上。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2.天水市司法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
3.天水市司法局調解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
4.天水市司法局司法鑒定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
5.天水市司法局社區矯正及律師培訓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
6.天水市司法局人民監督員專項績效目標申報表
7.天水市司法局普法宣傳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
8.天水市司法局法制天水建設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
9.天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
10.天水市司法局安置幫教經費績效目標申報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