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法律服務需求的重要實踐。
為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夯實法治根基,天水市司法局有效整合資源,優化村(居)法律顧問服務,助力法治鄉村建設,逐步規范和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工作。
自2023年8月啟動新一輪“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以來,全市村(居)法律顧問認真履職,通過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務,實現了群眾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務,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基層自治管理明顯改善。
完善制度機制 促進職能有效發揮
11月4日,在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郭嘉鎮邵咀村,該村村民高興地說:現在的“法律顧問”真的很方便,打個電話就能咨詢法律知識和困難,真正幫助我們實實在在解決生活中的難題。
自新一輪“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啟動以來,市司法局制定印發工作方案,統籌資源,統一調度,將直管律師事務所和兩區的律師分配到五個縣擔任村(居)法律顧問,督促各司法所、村(居)、律師事務所組織開展“一村(居)一法律顧問”服務合同的簽訂工作,推進法律顧問與村(居)無縫對接。目前,全市123個鄉鎮(街道)司法所陸續組織開展續簽工作,與38家律師事務所的260多名律師完成了村(居)法律顧問合同的簽訂,每位律師平均為10個村擔任村(居)法律顧問,全市2621個村(居)均配備了法律顧問,法律服務實現全覆蓋,為全市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村(居)一法律顧問”開展法治宣講活動
通過制作公示欄、建立法律顧問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公布法律顧問的姓名、工作時間、聯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眾及時進行法律咨詢,廣大群眾依法辦事、依法維權意識逐步增強。今年以來,全市村(居)法律顧問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活動3620場次,舉辦法治講座3200場,參與村(居)矛盾糾紛調解86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2.5萬份,接受咨詢5.6萬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堅持活動牽引 促進工作走深走實
近日,甘肅天秦律師事務所律師走進武山縣城關鎮黑溝村、南峪村、黃山村等,對當前主要存在的糾紛如民間借貸、婚姻家事、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外出務工人員的工資拖欠及工作中出現工傷勞動者應該如何維權等問題進行解答,幫助村民梳理案件情況,并引導村民積極面對困難,讓群眾在家門口享受到專業、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這是法律顧問和所服務的村(居)進行對接幫建的一幕。

▲“村(居)法律顧問”開展普法講座
全市村(居)法律顧問工作以司法所為橋梁,以村(居)為陣地,扎實開展各項活動。法律顧問和所服務的村(居)進行對接幫建,積極參與“法治進校園 開學第一課”、“巾幗關愛在行動 普法維權進萬家”三八婦女節法治宣傳、民法典宣傳月等活動。天水知音律師事務所聯合秦安縣王鋪司法所在王鋪鎮王鋪村、馬莊村、半墩村、陽洼村開展“一村(居)一法律顧問”法治宣傳進鄉村活動,顧問律師重點對酒駕、醉駕的危害及法律責任、非法狩獵、借名貸款、電信詐騙等方面進行了講解,并向前來參加活動的村民和村干部發放了《反電信詐騙》《民法典進鄉村》等宣傳資料200余份,并針對群眾關注的婚姻彩禮、勞務工資等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免費咨詢30余人次。

▲“村法律顧問”開展法治宣傳進鄉村活動
除了走進村(居)開展面對面的法律服務,村(居)法律顧問還利用電話和微信全天候為百姓提供法律咨詢,積極解答群眾的疑惑,有效提高了群眾的法律素養,打通了法律服務的“最后一公里”。
強化培訓指導 建強“法律明白人”隊伍
近日,甘肅紀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清水縣永清鎮、郭川鎮“法律明白人”進行了民法典專題法治講座,授課人緊扣日常工作,重點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條文,通過生動鮮活的案例,引導參訓人員將法律與社會生活結合、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法律,進一步拓展“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思維,增強為群眾解困的本領,推動基層依法治理能力不斷提升。培訓現場,法律明白人認真聆聽、積極互動,就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與法律顧問進行了深入探討和交流。這是天水市加快推進“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以下簡稱“1+N”)行動落地見效的場景。

▲律師為“法律明白人”開展法治講座
為加快推進全市“1+N”行動落地見效,市司法局組建工作專班,切實加強對縣區工作的指導。擇優推薦8名律師納入全省“法律明白人”培訓師資庫,錄制2期法律知識微視頻。通過村(居)法律顧問對“法律明白人”培養和作用發揮,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養和履職能力,引導他們做好法律法規“講解員”、法律援助“引導員”、矛盾糾紛“調解員”三種角色轉換,成為一支扎根基層、貼近實際、群眾身邊找的著、用的上的基層法治隊伍。
“1+N”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共有260余名法律顧問為1.2萬余人“法律明白人”開展了培訓。接下來,按照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法律服務對象,村(居)“法律明白人”培訓工作還將持續開展,不斷推動村(居)“法律明白人”與鄉村振興工作高質量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