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4年2月28日反饋了督察報告。甘肅省委、省政府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充分認識和把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政治性、嚴肅性和重要性,建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省級整改領導機制,將督察反饋問題逐項細化分解,制定213項整改措施,出臺工作調度、核查督辦、驗收銷號等配套制度,建立省級干部包抓機制,“一案一策”抓實整改。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省紀委監委、省委巡視辦、省委組織部、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直有關部門分工協作、緊密配合,凝聚起狠抓整改工作合力。目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已完成25項,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1680件,其他整改任務正在逐項推動解決。
省委、省政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政治擔當,以督促改、以改促治,持續推進各項問題有力有序整改,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提升。(記者顧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