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水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辦發〔2021〕1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現將《天水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天水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0〕111號)精神,不斷加強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優化市場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依法依規、改革創新、協同共治的原則,大力推進行政管理由“門檻管理”向“信用管理”轉變,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持續深化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健全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信用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
1.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重點推行以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等為主的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拓展政務服務信用承諾范圍,支持市場主體開展主動型、自律型信用承諾。認真梳理信用承諾制度行政許可事項,研究制定信用承諾制度,編制信用承諾事項清單,制定標準規范的信用承諾書樣式,形成格式化標準記錄,并依托市縣信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在信用門戶網站和部門門戶網站開設信用承諾專欄,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在辦理適用信用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時,經在信用中國、信用中國(甘肅)、信用中國(甘肅天水)、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查詢,申請人信用狀況較好、部分申報材料不齊備但書面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實行容缺受理、簡化程序等“綠色通道”。將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申請人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不履約或違背承諾、虛假承諾甚至坑蒙拐騙的申請人,視情節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區和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廣泛開展市場主體誠信教育。充分利用市縣政務服務窗口、社區文化平臺,通過在線教學、多媒體宣傳等方式,深入開展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結合入職在職升職培訓,積極開展針對公務員、律師、教師、醫生、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游等重點崗位從業者的職業道德與誠信教育。為市場主體辦理注冊、審批、核準、備案等相關業務時,要積極開展標準化、規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識和信用知識教育。(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3.積極推廣應用信用報告。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第三方信用報告應用經驗,編制信用報告應用事項清單,推動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公務員錄用及調任、表彰評優等事項中應用信用報告。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原料采購、產品銷售、業務合作等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用信用報告,主動識別和防范信用風險。引導信用服務機構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信用報告標準,推動信用報告結果全市和異地互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加強事中環節信用監管
4.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依托各類市場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標識的基礎信息,及時、準確、全面歸集整合在辦理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公共服務等過程中各類市場主體產生的信用信息,記入相應市場主體名下,形成信用檔案,特別是對失信記錄要建檔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并通過各級政務服務網、“信用中國(甘肅)”網站、“信用中國(甘肅天水)”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等渠道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5.健全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冊機制。加快完善市縣信用門戶網站自愿注冊填報系統,鼓勵市場主體在“信用中國(甘肅天水)”網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冊證照資質、生產經營、履約踐諾、表彰獎勵、公益慈善等信用信息,并對信息真實性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授權網站對相關信息進行整合、共享與應用。經驗證的自愿注冊信息可作為開展信用評價和生成信用報告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6.深入推進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應用。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與國家、省上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對接銜接,加強國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應用,依據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推送的市場主體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定期將評價結果推送至相關縣區政府、部門單位、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參考使用,并依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各相關部門利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結合部門行業管理數據,開展行業信用評價。(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7.全面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據國家和省上市場主體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按照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與信用等級相結合,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信用風險一般的市場主體,按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列入重點信用監管范圍,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必要時進行約談,督促其進行整改,加強信用培訓,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三)完善事后環節信用監管
8.積極開展守信聯合激勵。按照國家編制的激勵措施清單,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守信聯合激勵對象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優惠政策等各類政府優惠政策中,優先考慮誠信市場主體,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領域對誠信個人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引導金融、商業銷售等市場服務機構參考使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信用積分和信用評價結果,對誠信市場主體給予優惠和便利。加大對守信主體的支持力度,推進信易貸、隴信通、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易+”場景應用,加快推進中小微企業注冊應用信易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9.規范認定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按照國家規定,將嚴重失信名單的范圍限定為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且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設列嚴重失信名單的領域。相關領域嚴重失信名單嚴格按全國統一標準認定。(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0.深入開展失信聯合懲戒。按照全國統一的懲戒措施清單,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實施限制股票發行、招標投標、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享受稅收優惠等行政性懲戒措施,限制獲得授信、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等市場性懲戒措施,以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行業性懲戒措施。加大對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養老托幼、城市運行安全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重點領域實施嚴格監管,加大懲戒力度,對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處罰決定、屢犯不改、造成重大損失的市場主體及其相關責任人,堅決依法依規在一定期限內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直至永遠逐出市場。(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1.督促失信市場主體限期整改。失信市場主體要在規定期限內認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誰認定、誰約談”的原則,由認定部門依法依規進行約談,督促失信市場主體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約談記錄記入失信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統一歸集后納入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大力推進政府機構失信和拖欠工資、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2.建立健全違法失信責任追究機制。對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對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進行失信懲戒,并將相關失信行為記入其個人信用記錄,歸集至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出現違法失信行為的,要通報上級主管單位和審計部門;工作人員出現違法失信行為的,要通報所在單位及相關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3.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按照國家要求建立完善信用修復協同聯動、一網通辦機制,為失信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復服務。失信市場主體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通過作出信用承諾、完成信用整改、通過信用核查、接受專題培訓、提交信用報告、參加公益慈善活動等方式開展信用修復。修復完成后,相關縣區和部門要按程序及時停止公示其失信記錄,終止實施聯合懲戒措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四)加強信用監管支撐保障
14.加快提升信用監管信息化水平。推進省、市、縣信用信息平臺和行業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對政府部門信用信息做到“應歸盡歸”,形成全面覆蓋各級各部門、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一張網”。建立數據同步、措施統一、標準一致的信用監管協同機制,依托全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互聯網+監管”系統,與相關部門業務系統共享市場主體基礎信息、執法監管和處置信息、失信聯合懲戒信息等,在信用監管等過程中加以應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5.健全信用信息公開公示機制。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集中公示基礎上,依托“信用中國(甘肅天水)”網站等渠道,推動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和行政監督檢查等其他行政行為信息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在司法裁判和執行活動中應當公開的失信被執行人、虛假訴訟失信人相關信息要通過適當渠道公開,做到“應公開、盡公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6.創新開展信用大數據監管。鼓勵通過物聯網、視聯網等非接觸式監管方式提升執法監管效率,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依法依規與大數據機構合作,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互聯網+監管”系統,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投訴舉報信息和互聯網及第三方相關信息,及時動態掌握市場主體經營情況及其規律特征,開展市場主體精準畫像、紅黑名單交叉比對、行業風險評價等工作,實現信用監管數據可比對、過程可追溯、問題可監測。(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7.加強信用信息安全防護和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數據分類、備份和加密等技術措施,防范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確保公共信用信息安全。嚴肅查處違規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等行為。健全完善市場主體權益保護機制,嚴格保護個人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信息提供和采集單位要盡快核實并反饋結果,經核實有誤的信息要及時予以更正或撤銷。因錯誤認定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錯誤采取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主管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響。(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8.支持行業組織開展信用建設。鼓勵有關部門授權的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會員企業信用檔案,積極開展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用培訓、誠信宣傳、誠信倡議等,加強會員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引導本行業增強依法誠信經營意識。(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19.加快培育信用服務市場。推動征信、信用評級、信用保險、信用擔保、履約擔保、信用管理咨詢及培訓等信用服務發展,為金融信貸、招標投標、商務合作等市場活動提供信用服務。依法依規開展與信用服務機構、大數據機構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加強信用綜合評價、信用大數據分析、信用風險預警、失信案例核查、失信行為跟蹤監測等方面合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天水中心支行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三、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信用監管作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納入工作考核內容,細化工作措施,靠實工作責任,全面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行業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監管主體責任,根據行業特點,抓緊研究制定信用監管工作方案,完善信用監管事項清單,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可操作、能落實。
(二)深入宣傳解讀。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平臺深入細致向市場主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讓經營者充分理解并積極配合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措施。要加強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特別是對基層和一線監管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切實提高落實新型監管機制的能力水平。要積極宣傳信用監管措施及其成效,及時總結、提煉、交流開展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健全完善制度。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牽頭,行業監管部門負責,嚴格按照國家、省上信用監管規則和標準,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快制定出臺政務服務信用承諾、信用監管、信用修復等實施辦法,細化信用監管操作細則,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要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制度,加強對縣區工作督查指導,推進信用監管制度、監管措施、規范標準“一盤棋”,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