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稽查辦法》和省生態環境廳執法稽查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執法人員稽查業務水平,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廉潔執法,全面提高執法隊伍依法行政水平,8月12日,市執法隊組織執法人員開展了生態環境執法稽查業務專題培訓。

本次培訓主要由市執法隊業務骨干為大家講授《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稽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解讀和運用,分別從新《辦法》修訂的背景和意義、新《辦法》具體條款解析、新老《辦法》的主要區別和新《辦法》如何貫徹實施和運用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解析,并結合案卷評分細則就如何提升我市案卷整體質量,從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證據和事實認定等方面進行總結提煉,并向大家重點列舉了稽查過程中發現的現場執法規范性、移動執法系統建設使用、執法公示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執法著裝規范等方面的常見問題,有效引導執法人員抓住稽查重點、掌握稽查技巧、提高執法稽查能力。同時,在培訓后還組織開展了執法實戰經驗交流與分享,執法人員結合實際案件,詳細交流了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要點、難點以及相關注意事項,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切實提升了執法人員的實戰能力。
下一步,我隊將圍繞本年度執法稽查計劃開展稽查工作,以執法稽查工作為契機,推動全市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辦案質量和業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和執法稽查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