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值班、安全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綜合性調研、專題調研工作。承擔局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資金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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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派出機構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轄區生態環境分局干部管理工作。指導生態環境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按照規定承辦全市生態環境表彰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3、規劃發展科
制定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負責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劃。牽頭協調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有關工作。統籌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審查、實施、調度和管理工作。負責“環保基金”的管理。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和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環境管理綠色發展體系建設。
4、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制定執法事項清單、執法程序等執法規章制度。負責行政處罰立案及處罰文書審核、案卷審查以及行政復議、聽證、訴訟、法院強制執行等工作。指導跨縣區及重大案件調查辦理,負責司法案件移送,指導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承擔地方性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5、宣傳教育科
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市局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牽頭全市生態環境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6、政務服務管理科(核與輻射管理科)
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輻射安全許可等行政審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并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負責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監督管理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同位素轉讓、轉移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輻射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管理工作。
7、大氣環境科
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建立對各縣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負責大氣、噪聲功能區劃工作。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組織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負責全市落實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8、水生態環境科
負責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市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負責飲用水源地區劃和地表水功能區劃工作。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縣區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水水源地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設置和管理工作。組織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9、土壤環境科(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管理科)
負責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礦山生態修復。組織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負責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10、自然生態科
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和農村污水污染治理工作。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11、環境督察科
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織協調工作。配合做好中央和省上對我市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環境監測應急科
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管理和環境質量、生態狀況等生態環境信息發布;組織開展生態不境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并進行預測預警;承擔市級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和環境應急能力建設;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市級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協助調查處理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牽頭協調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縣區環境監測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13、市生態環境局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負責對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棠工業園核心區和三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管,制定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與計劃;負責園區內建設項目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批備案、生態環境執法、環境保護管理以及污染源的監管工作;負責園區內環境保護宣傳、信訪等工作;承擔市生態環境局和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