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機構設置和人員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天水市環境保護局由本級和2個二級單位組成。
(二)人員構成情況
天水市環境保護局行政編制19人,實有19人,事業編制83 人,實有96人;工勤編制3人,實有3人;離退休人員28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年收入預算1981.77萬元(394萬元的政府采購),比上年863萬元增加了1118.7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981.77萬元,比上年 863萬元增加了1118.77萬元;非稅收入207萬元,比上年130萬元增加77萬元。主要是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市關于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堅持從嚴從簡,勤儉辦一切事業,努力降低公務活動成本。對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支出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基本支出預算1981.77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100.%,比上年減少了1118.7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50.7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21.7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76.52萬元。項目支出932.80萬元。
(二)二政府采購394萬元項目有:大氣污染網格化監控系統100萬元,環境監察移動執法項目100萬元,環境監控網格化2期工程47萬元,印刷20萬元,會議費6萬元,家具檔案柜4.5萬元,輻射站工程10萬元,電腦、打印機、硒鼓墨粉13.08萬元,網絡服務費4萬元,打印紙1.47萬元,第三方服務費5萬元,監測站的專業儀器,71萬元,印刷費5萬元,汽車維修和保險3.4萬元,打印紙硒鼓墨盒0.91萬元,監測站電腦打印機3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單位的范圍
天水市環境保護局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和2個二級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培訓費37.42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 9.6萬元減少了27.82萬元本單位沒有公務接待的預算。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0.25萬元,減少原因是二級事業單位車輛沒有統一管理,本單位有業務用車。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6萬元,減少原因是公務車改革完成,車輛減少。
3、2017年培訓費35.17萬元,比2016年5.7萬元增加29.47萬元,增加83%,主要對本單位以及各縣區相關部門業務知識培訓。
(三)2016年“三公經費”決算
1、公務接待費2015年0萬元,2016年支出0.13萬元與上年度相比增加0.13萬元,原因是用于規定開支的各類接待支出。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6年24.4萬元,2017年支出7.8萬元與2016度相比增加了16.6萬元,增加68%,導致維護費用上漲的原因有
(1)11月中央環保督察開展為期2個多月,我局征得市政府同意統一調配8輛公務用車對各縣區信訪問題的督察和檢查。
(2)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對縣區環境問題的督察力度,安排我局相關科室及時查辦存在環境問題的縣區和企業。
(3)公務用車各項費用上漲導致各項車輛維護費上漲。
(四)2018年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由中央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現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指省財政廳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