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廢水:施工生產廢水禁止直接排放,設置臨時沉淀池處理后循環利用,生活清洗廢水用于灑水降塵,不得外排。 (2)廢氣:在施工作業帶兩側設置圍擋;施工場地定時灑水;施工機械作好清洗;對地表剝離物進行灑水、表層硬化或加蓋覆蓋物;對物料運輸車輛加蓋蓬布;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開大風和雨天施工。施工期無組織粉塵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3)噪聲:合理安排施工機械設備作業時間;禁止運輸車輛隨意鳴笛,運輸車輛經過敏感點時降低運行速度。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對建筑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和要求。 (4)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集后定期運往當地生活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建筑材料按用量進行調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可回收建筑垃圾進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由施工單位運至城建部門指定地點處置,在暫時堆存期間,定時灑水;河道垃圾即清即運至當地政府部門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二)運行期 (1)廢水:洗砂廢水經集中收集至三級沉淀池,重新用于生產,不得外排;污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 (2)廢氣:設置封閉式生產車間,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中無組織排放限值;涂膠、發泡和封邊產生的有機廢氣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4中的標準限值要求;切割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4)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至當地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分揀垃圾、廢邊角料、除塵器收塵灰、泥餅,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主要為廢催化劑、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油桶、廢包裝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廢貯存點暫存,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廢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9-2020);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 |